盘锦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举报电话
- 发布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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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及《辽宁省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村集体在“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村集体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伪造合同,签订超期限合同,合同未到期提前发包或合同到期未及时发包等问题。
2.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村集体各项收入和专项补助资金不入账或部分入账,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三资”,购入、捐赠、移交的固定资产不入账、账外循环等问题。
3.村集体支出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坐收坐支现金、大额支现、原始票据不合法不合规、违规发放补贴福利、重复报销、虚假列支等问题。
4.集体资源资产交易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达到标准的集体资源资产未按规定进场公开交易,集体资产在“一网交易”平台之外交易,暗箱操作、低价发包出租、私自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
5.民主监督程序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重大经济事项未履行 “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监督程序,或者履行民主监督程序时参会人数少、不符合要求,或者用“两委会议”、党员大会代替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等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427-281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