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到盘山县指导农业农村领域“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 发布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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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全市关于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相关工作部署要求,5月14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王克主任一行三人到盘山县指导农业农村领域“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在盘山县胡家镇,市局围绕省厅和全市明确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和“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与“三农”工作密切相关内容”等宣传重点,现场查看“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对其主动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效果、积极靠前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等做法表示肯定。一名群众咨询“车主售车未进行过户,无法联系当事人”相关问题,市局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法律法规以及可能引发的现实危害,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提醒群众尽快向相关部门咨询,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尽快妥善处理车辆过户事宜。
在与盘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民法典宣传月”工作的经验做法期间,强调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利用新媒体线上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作用”、“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等工作,将民法典普法作为工作常态,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