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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家农场主体获省级生态农场称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科〔2022〕4 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4〕118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2024年度我省生态农场培育评价工作。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现场复核、综合评议、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授予我省51家农场主体获省级生态农场称号,其中,我市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盘锦绕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成功入围。

下一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把生态农场培育作为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体系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开展培育工作,总结凝练本地区生态农业技术模式与典型案例,发挥农场主体的生态主导作用,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农业技术,推行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加强对已获评农场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不断提升生态农场培育质量和效果,以多种形式普及宣传生态循环农业及生态农场建设成果,持续提升生态农场影响力,打造辽宁生态农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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