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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赴我市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交叉检查工作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交叉检查活动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387号)文件要求,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吴琼任组长,检查组一行5人,于2024年8月26—27日来我市进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交叉检查。

检查组重点听取了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案件办理情况、执法培训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到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域内种子经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店等经营主体进行了联合交叉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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