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农办发〔2025〕16号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科室、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市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2025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5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主动公开)
2025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聚焦建设美丽盘锦,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持续贯穿到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各领域、全过程,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新时代建设现代大农业发展先行地提供坚实支撑。
一、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高质量抓实问题整改。加强过程管控,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强化攻坚克难,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摸排梳理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二)高标准开展验收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程序,及时报送验收申请,跟踪推进销号工作;督导验收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现场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出具验收销号意见,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要督促整改,跟踪督办。对于已经完成审核销号的任务,要及时完善整改工作档案。
二、稳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
(一)推进种植业节能减排。开展科学施肥增效,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持续提高全市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强化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防治替代技术,减少化学农药投入;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效植保机械,促进农药产品结构与应用技术优化升级;强化农药科学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推广,促进农药减量增效。
(二)推进畜牧业减排降碳。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推广标准化、智能化生产和精准饲喂技术,饲喂低蛋日粮,促进源头减量,降低反刍动物肠道甲烷排放强度。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提高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推进渔业减排增汇。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减少甲烷排放。发展滩涂和浅海贝类增养殖,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构建立体生态养殖系统,增加渔业碳汇潜力。更新改造渔船,推进节能减排。
(四)推进农机节能减排。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农机更新,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三、深入推进农业环保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要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全面对标对表高质量收官要求,深入分析存在的差距不足,找准着力点和关键点,采取有力举措,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坚持一个阶段一个主题,紧盯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压茬开展“春季清洁”“夏季攻坚”“秋季提升”“冬季决战”等4个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系列主题活动,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二是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公布2025年美丽宜居村创建名单,遴选推广不同村庄类型、地形地貌美丽宜居村建设典型,指导各地分层次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常态化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参与运行管护。
(二)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农田、果园、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落实阻截防控措施,稳妥开展集中灭除。重点做好草地贪夜蛾、番茄潜叶蛾等重大危害种植业生产外来物种阻截防控,加强刺果瓜、黄花刺茄等外来入侵恶性杂草的综合治理。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综合能力。
二是加强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指导相关县区做好野生大豆、野生莲、珊瑚菜等原生境保护点运行管护,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做好调查监测,扎实推进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开展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渔业资源养护。持续在我市沿海海域及重要淡水流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预计放流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及褐牙鲆等海淡水苗种规模6亿单位以上。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辽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水平
一是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开展示范推广,实施保护性耕作1万亩。
二是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逐级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对受污染耕地区域(优先保护类I2级)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科学布设评估点位,按点位抽取农产品评估样品,对农产品和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协同监测,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以上。
(四)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实施科学用药增效行动。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经济实用、简便有效的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防治替代技术,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促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和45%,2025年依托项目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5万亩次以上。
二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夯实田间试验、农户调查、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基础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提高科学施肥技术水平。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稳定在187.1万亩次以上。
三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产业化能力,推进秸秆利用社会化服务。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秸秆监测与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
四是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台账管理。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推广典型技术模式,开展技术培训,加强示范引领。提升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基本配套。
五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项目,推动各县区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回收处理机制,广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处理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处置。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建立废旧地膜科学处置体系,鼓励将废旧农膜纳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加强收集利用。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制度。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六是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报废机具种类范围,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业机械,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装备,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机装备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和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行动方案,重点推广多营养层级立体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技术模式,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全面推进渔业健康发展。2025年,全市工厂化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二是大力发展海洋牧场。以国家级海洋牧场为引领,进一步恢复渔业资源种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2025年,完成第九批辽东湾海域盛源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
三是提升渔港环境治理能力。压实属地和渔港经营主体责任,加大渔港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提升渔民环保意识,切实改善渔港水域环境,提高渔港环境水平。2025年,名录内渔港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80%。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提升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兽医实验室重大生物安全事件。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养殖环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
和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及措施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 |
责任部门 |
1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
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及时验收销号,完善整改工作档案。 |
各责任科室 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 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市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2 |
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
推进种植业减排降碳;推进畜牧业减排降碳;推进渔业减排增汇;推进农机节能减排。 |
种植业管理科 畜牧产业发展和兽医科 渔业渔政管理科 农机产业发展科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
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压茬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接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公布2025年美丽宜居村创建名单;持续推进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常态化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 |
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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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 |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稳妥开展集中灭除。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综合防控能力。 |
市农业农村生态建设服务科 |
5 |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开展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 |
种植业管理科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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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渔业资源养护。持续在我市沿海海域及重要淡水流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预计放流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及褐牙鲆等海淡水苗种规模6亿单位以上。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辽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渔业渔政管理科 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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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
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开展示范推广,实施保护性耕作1万亩。 |
农机生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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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
落实综合管控措施,按规定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中轻度污染调控区,推广适宜我市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以上。 |
市农业农村生态建设服务科 |
9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实施科学用药增效行动。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经济实用、简便有效的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防治替代技术,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促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和45%,2025年依托项目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5万亩次以上。 |
市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 |
10 |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夯实田间试验、农户调查、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基础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提高科学施肥技术水平。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稳定在187.1万亩次以上。 |
市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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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推进秸秆利用社会化服务。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
市农业农村生态建设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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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台账管理。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推广典型技术模式,开展技术培训,加强示范引领。提升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基本配套。 |
畜牧产业发展和兽医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科)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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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项目,推动各县区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回收处理机制,广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处理主体责任。 |
市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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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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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建立废旧地膜科学处置体系,鼓励将废旧农膜纳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加强收集利用。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制度。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
市农业农村生态建设服务科 |
15 |
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报废机具种类范围,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业机械,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装备,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机装备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
农机产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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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渔业健康养殖和污染防治 |
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行动方案,重点推广多营养层级立体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技术模式,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全面推进渔业健康发展。2025年,全市工厂化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
渔业渔政管理科
市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 |
17 |
大力发展海洋牧场。以国家级海洋牧场为引领,进一步恢复渔业资源种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2025年,完成第九批辽东湾海域盛源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 |
渔业渔政管理科
市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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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渔业健康养殖和污染防治 |
提升渔港环境治理能力。压实属地和渔港经营主体责任,加大渔港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提升渔民环保意识,切实改善渔港水域环境,提高渔港环境水平。2025年,名录内渔港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80%。 |
渔业渔政管理科
市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 |
19 |
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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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提升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兽医实验室重大生物安全事件。 |
畜牧产业发展和兽医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科)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 |
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养殖环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
畜牧产业发展和兽医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科)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