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两会期间渔业生产安全 市县(区)开展联合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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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两会”期间渔业生产安全,3月3日至3月13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县(区)两级渔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本市作业渔船和转港渔船进行渔船安全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开展本地作业渔船安全检查
市、县(区)成立四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出海渔船逐船登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和救生设备配备、船员配备、通导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用火用电、擅自改装、超员等情况。3月3日至13日,市、县(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共检查渔船220艘次,发现问题隐患65处(重大隐患8处,一般隐患57处),现场整改24处,停航整改41处,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做到了“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做业”。
二、开展转港渔船安全检查
市渔海与渔业行政执法队成立督导组,赴山东石岛对转港渔船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与船东、船长开展座谈会,向渔民宣传依法依规开展作业捕捞的必要性,要求船东船长做到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作业。强调一定要以编组生产为前提开展捕捞作业,要严禁越线捕捞,特别是一定要杜绝中韩敏感水域的捕捞作业行为。同时,向船东船长放了“渔业船舶重大安全隐患判断标准”宣传单,并对宣传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二是开展登船检查。督导组对转港山东的渔船8艘进行了登船检查,共检出安全隐患11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3项,停航整改渔船4艘,后经复查,均已达到适航条件。
三是加强省、市、县联合监管。3月9日,市督导组向辽宁省驻石岛渔船民服务站派汇报了盘锦市转港渔船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执法监管情况,并强调市、县两级执法队伍,将始终贯彻省总队“全省一盘棋”的安全管理方针,高度重视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以管理合力紧跟省队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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