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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首例非法捕捞公益诉讼 增殖放流活动圆满完成

为强化渔业资源司法保护,推动受损海洋生态修复,5月23日上午,在大洼区二界沟中心渔港开展了因非法捕捞引发的民事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是盘锦市首例由检察机关监督、渔业部门执行的生态修复类公益增殖放流,通过“司法+行政”协同发力,以“增殖放流”替代“经济赔偿”,实现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精准修复。

放流现场,市检察院、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行动,全程监督苗种采购、运输、投放等环节。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水产种苗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苗种进行严格的质量抽检,核对苗种规格、数量,并留存影像资料,共计验收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中国对虾苗种约2100万尾,价值162859.43元修复金。随着一艘横挂着“‘检察蓝’守护‘海洋蓝’增殖放流绘就生态画卷”条幅的运苗船只的离港,一尾尾鲜活的中国对虾苗种流入大海,标志着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正式启动。同时,现场还邀请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和渔民代表的参与。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3起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经被告人申请,并经检察机关同意,均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确认3起案件被告人采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用实际行动弥补曾经的过错。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公众普及非法捕捞的危害及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有力震慑,通过将生态修复责任与法律惩处相结合,既追究了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又推动了受损渔业资源的及时修复,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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