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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到兴隆台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今年5月是全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按照全市关于民法典宣传工作相关要求,5月29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到兴隆台区瀚新社区、裴家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市局行政法规科进行了现场宣传指导。

在瀚新社区宣传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并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等资料。在裴家村,正值村民插秧农忙时间,工作人员来到田间地头、农资商店,将民法典宣传主动送到百姓身边。

通过此次民法典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了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将民法典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过程中,不断促进农民群众学法懂法,为农业领域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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