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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审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次数:0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我单位拟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现以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长期挂账往来款项专项审计

2.审计范围:对我单位2018年机构改革前事业单位划转到中心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全面审计,具体范围以我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为准。

3.审计目的:核实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形成原因、性质、账龄、可收回性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提出针对性处理建议,为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提供依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审计内容:一是对往来款项的会计凭证、原始单据、合同协议等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业务真实性和账务处理准确性。二是逐笔分析长期挂账款项形成原因,区分正常业务挂账、呆账、坏账等不同性质。三是对有争议或异常的往来款项,协助开展外部函证、调查核实等工作。

2.成果要求:一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审计报告,报告需数据详实、结论明确、建议可行。二是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与我单位沟通反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丰富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经验,熟悉往来款项审计业务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具有同类项目审计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审计团队专业人员配置合理、经验丰富。

四、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 元。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审计工作所需的人工、交通、通讯、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3.请于2025年7月7日下班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项目审计方案、拟投入人员简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资料)送达我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及合同签订

1.我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资质、方案、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在保证审计质量前提下、价格较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单位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中标方,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具体服务内容、费用支付等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中标通知的单位即为落标方。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秦红  联系电话0427-2888066

2.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81号乔家汇美家饰广场南30米(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