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产品质量安全与种畜禽执法大队2月5日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此次检查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排查,摸清“两节”期间上市畜产品的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及养殖过程中的用药使用情况,兽药休药期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上市供应情况等,对辖区内养殖企业、屠宰企业、上市品种、上市 时间、供应规模等做到心中有数。
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兽药经营主体和养殖企业发放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致广大养殖户和兽药使用者的一封信、禁限用兽药名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解读等宣传资料并对其讲解兽药休药期注意事项并要求鼓励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主体、养殖大户积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自我质量控制、自我质量保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同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用水、用电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产品质量安全与种畜禽执法大队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