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盘锦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大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支持力度,持续提高粮食油料单产水平,今年国家继续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引领带动,推动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和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经商市财政局,我局制定了《2026年盘锦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请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2026年盘锦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403号)要求,2026年继续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增产潜力,努力提高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有效发挥对小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
市级根据资金规模、粮油播种面积、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分配给各县区任务面积(附件1);突出盘山县、大洼区粮油作物主产区优势,兼顾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管理水平高、技术推广快、增产潜力大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由县区根据支持作物、粮油种植面积、规模种植主体数量等情况组织实施。
(二)支持作物
优先支持玉米、水稻、大豆,兼顾薯类、花生、小麦、谷子、高粱,具体作物种类可由各县区立足本地生产实际确定,原则上支持种植面积大的作物。
(三)支持内容
一是关键技术。在主要粮油作物上应用推广大面积单产提升最急需的技术和模式。玉米推广应用气力播种、合理密植、水肥一体、低损收获、一喷多促、病虫防控等技术。水稻推广应用集中育秧、机械移栽、侧深施肥、一喷多促等技术。大豆推广应用合理轮作、合理增密、种子包衣、根瘤菌拌种、水肥一体、一喷多促等技术。薯类推广应用抗旱保墒、合理密植、水肥一体、一喷多促等技术。花生推广应用单粒精播、合理密植、水肥一体、两段收获等技术。小麦推广应用与其他粮油作物间套复种(轮作、一地多收等)、精细整地、半精量播种、平衡施肥、水肥一体、一喷多促等技术。二是田间装备。围绕精准调控,支持建设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水肥精准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田间装置装备。三是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开展种子包衣、分级筛选等播前处理。同时,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提升土壤肥力(推广有机肥不能单独作为一项技术模式,需与其他技术模式共同实施)。
(四)支持方式
各县区要围绕当地单产提升最急需的技术、装备、品种等,分作物分区域选定1—5项综合性或单项关键技术模式,明确实施区域、重点作物、技术路径等内容。实施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项目县,同作物不得实施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玉米、大豆推荐以合理密植作为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各县区可参考执行。玉米:选用耐密型品种,采用宽窄行增密种植模式的,窄行行距35—45cm,宽行行距70—90cm;采取其他增密种植模式的,亩保苗密度不低于4000株。大豆:选用耐密型品种,采用宽窄行增密种植模式的,窄行行距35—45cm,宽行行距70—90cm;采取其他增密种植模式的,建议亩保苗密度为12000—14000株。
三、奖补方式
奖补资金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逐级下达,可与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有以前年度本项目结转任务的县区,可按本方案统筹实施,结合总体资金规模,合理设定奖补条件、奖补标准。
奖补对象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面积不得包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奖补方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要坚持结果导向,确保项目承担主体达到落实关键技术和单产提升的目标要求。
奖补标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2026年下达资金、任务面积核定,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可参照经营主体申报面积进行测算,并统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完成面积综合确定。申报玉米的主体种植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亩,其他作物及玉米播种面积较小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单个主体可申报多种作物、多个田块,但县域内同一主体单一作物享受奖补资金总额不得超过60万元。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细化方案、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测产核实、建立档案、结果公示的程序实施。
(一)细化方案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应于本通知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县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县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方案,合理设定奖补条件、奖补标准。明确种植作物、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
(二)申报审核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项目主体应如实填报、提供申请材料,承诺全部信息真实、准确。申报材料需明确主体信息、地块位置、流转合同、作物种类、种植面积、选用品种、应用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报材料逐级审核,通过后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在县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过程记录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明确过程记录要求,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当地确定的关键技术,并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组织乡镇政府、县级农技推广部门在关键时期核实关键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四)测产核实
实行测产告知承诺制度。承担项目主体须自行开展测产工作,如实告知测产数据,填写签署告知承诺书(附件2),归档留存,承诺所提交数据及资料真实准确,自愿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项目主体,对其测产结果进行核实,拟奖补额度超过30万元的主体应全部核实。
(五)建立档案
项目实施全程实行“一主体一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材料、申报公示照片及公示结果、关键技术应用记录(照片等)、技术核实(指导)记录、测产过程记录(照片等)、测产结果报告、测产核实告知承诺书,以及对抽检主体进行测产核实的验收记录表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要件齐全、内容规范后,确定拟奖补主体名单。
(六)结果公示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在县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并组织在乡级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工作指导,及时将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主体档案中的关键信息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并更新填报资金兑付情况。项目实施主体经公示确认后,及时将主体信息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附件3);于11月6日前,正式行文报送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内容需涵盖项目成效、主要做法、下一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务求数据详实准确,亮点成效突出,同时附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附件4)和《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档案汇总表》(附件5)。
(二)做好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立足本地生产实际,明确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和关键环节。聚焦关键农时、重点环节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注重典型宣传。各县区要总结梳理各地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任务面
积分配表
2.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测产数据真实性告知承诺书(参考范本)
3.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
4.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
5.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档案汇总表
附件1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任务面积分配表
单位:万亩
|
县区 |
分配任务面积 |
|
双台子区 |
0.62 |
|
兴隆台区 |
1.08 |
|
大洼区 |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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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 |
1.16 |
|
全市合计 |
15 |
附件2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测产数据真实性告知承诺书(参考范本)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1、名称(主体/法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
2、或姓名(自然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
(二)被委托人(如有)
姓名: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
(三)行政机关
名称: xx县(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测产数据真实性证明。
(二)涉及的行政事项名称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测产验收。
(三)设定依据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403号)。
(四)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测产佐证资料,包括测产过程记录(含照片、视频等)和测产结果报告,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所提交测产数据及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可信,行政机关将依据该书面承诺,对材料归档,并按流程依次开展审核、公示、奖补发放等后续工作。
(六)行政机关核查权力
行政机关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后对测产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及现场复核,申请人须积极配合。
三、申请人承诺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主体)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所提交的测产数据及佐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构、作假、隐瞒等情况;
(二)本人已按照要求进行测产,并保留相关影像、测产结果报告等佐证材料备查;
(三)愿意承担因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承诺在项目验收后配合行政机关的随机核查及数据核对,提供必要协助;
(五)上述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愿表示。
申请人/被委托人(手写签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行政机关(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本文书一式两份,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附件3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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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年度 |
所在地区(县/区、乡镇/街道、村) |
种植主体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 |
实施作物 |
拟实施地块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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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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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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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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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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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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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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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4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亩、亿斤、公斤/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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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作物类型 |
规模主体种植情况 |
规模主体辐射带动种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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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5年结余任务 |
完成2026年任务 |
完成2025年结余任务 |
完成2026年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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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数量 |
面积 |
产量 |
单产 |
主体数量 |
面积 |
产量 |
单产 |
面积 |
产量 |
单产 |
面积 |
产量 |
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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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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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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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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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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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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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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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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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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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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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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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5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实施主体档案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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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年度 |
所在地区(县/区、乡镇/街道、村) |
种植主体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 |
手机号 |
实施作物 |
项目地块种植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目标亩产(斤) |
实际亩产(斤) |
奖补资金兑付情况 (已兑付/未兑付,奖补金额) |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具体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