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解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解读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文由原来的6章50条扩充至7章90条。本次修订统筹发展和安全、渔业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在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规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举措。
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渔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了渔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可持续利用导向。
第二章养殖业部分,建立了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完善了养殖者权益保护、养殖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水产苗种保护和管理等内容;增加了养殖尾水排放和养殖水生外来种、杂交种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捕捞业部分,完善了捕捞强度控制制度,通过限定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实行捕捞许可等措施,进行限额捕捞;明确了渔业船舶生产、适航、检验等管理要求,禁止“三无”船舶、辅助捕捞作业船舶从事捕捞作业。
第四章渔业资源保护部分,建立健全了渔业水域保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涉渔工程管理等制度;完善了休禁渔区、休禁渔期制度,禁止违规从事捕捞活动;实行渔具准用目录制度,由负面清单管理改为正面清单管理;鼓励增殖渔业资源,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第五章监督管理部分,增设“监督管理”一章,对渔业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以及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渔船进出港管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第七章附则部分,增加了相关用语的含义解释。
新修订的渔业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禁止“三无”船舶从事捕捞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其提供补给、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等服务。将罚款上限大幅提升至200万元,进一步提升违法成本,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