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盘锦市2020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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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心从事粮食生产,缓解生产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0]51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盘锦市2020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将《盘锦市2020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
联系电话:0427-2822465
邮箱:lnpjxyc@163.com
附件:盘锦市2020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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