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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开展“1.5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掌握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开展全市“1.5批次/千人”农产品监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开展抽样监测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和措施保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盘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顺利实施,健全了检验检测体系。二是加强监测经费投入,保障监测工作有序进行。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资金支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厅相关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要求,分别制定我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督促县区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指导县区推动农产品质量监测任务的有效落实。四是监测任务基本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市县两级共完成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共计2265批次,种植业1346批次,合格率99.48%;畜牧产品585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品42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定性检测任务21132个批次,合格率100%。五是对监测不合格严肃处置。针对不合格批次,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局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召开各县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工作会议,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要求各县区根据查找问题原因,克服机构改革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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