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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31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总体要求,坚持用国际化视野谋划发展、站在国家平台推动建设,从生产端开始,从供给侧发力,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根本要求,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推动农业产业迈向中高端,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善供给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把国内外市场需求作为“导航灯”,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增强农产品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创新产品供给,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优质、更适销对路的产品。

  坚持改善要素使用。发挥科技进步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尽快推动农业发展由依靠物质要素投入驱动向依靠科技进步驱动转变,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坚持改善资源配置。要坚持市场取向改革,加快推动农村综合性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破解“三农”难题,激发农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坚持改善经营方式。要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其在推广新技术、开拓新市场、打造新业态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三)主要目标

  ——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实现共享发展永续发展。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村金融体系等更加健全,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深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产业融合度持续加深,国际影响力关注度提升。2020年,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

  ——有效供给明显增加,领先全国对接国际标准。2020年,农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品牌国际化美誉度更高,符合国际化标准的中高端农产品消费品比重增加。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在全域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成为东北首家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等农产品已有国内市场竞争优势,着力解决有效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变化、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不健全、农业对外开放度不高、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程度不高、不能满足国内外高端市场需求等问题,不断优化产品产业结构,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1.调优粮经作物生产结构。以国家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为平台,努力提高优质水稻单产水平。调减旱田玉米种植面积,增加设施果蔬种植面积,重点发展以碱地柿子为主的设施农业,支持在水田地区适度发展设施果蔬产业。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建一批现代设施农业小区。到2020年,设施果蔬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

  .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畜牧业生产,不断优化畜牧产业布局,以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为依托,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引导企业对接国际生产规程规范,提升畜禽机械化养殖水平,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达到15个以上,全部取缔小散养户。减少滩涂围海养殖面积,推动渔业养殖减量增效,重点加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主推“一水三养、一地四用、一季四收”的高效立体生态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到2020年大规格河蟹产出率达到80%以上,泥鳅鱼生态增养殖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坚持质量兴农,依托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推广水稻、草莓等7项绿色地方标准。支持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参照欧盟标准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高于国家标准开展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依托优势农产品质量追溯整体推进(盘锦垦区)国家试点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市、县区经济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县区经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赋予农村现有网格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职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有效对接食药监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造安全放心的“盘锦农产品”公共品牌。到2019年,争取获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正式命名。

  4.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标日本农业小规模经营模式和全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服务试点经验,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村组互换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科技型、协会型服务组织。完善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农田灌排、烘干仓储等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加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扶持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在盘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适合盘锦农业项目的商业性保险。到2020年,重点培育一批类“盘山县太平凯地、大洼长财合作社”合作模式,运行规范、管理高效、经营适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个。

  5.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大“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地理标志商标的推广和应用力度。严格对照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规范,叫响“盘锦碱地柿子”“盘锦泥鳅”等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积极创建二界沟毛虾、蛤蜊岗文蛤、苇田斑节大虾等全国知名区域品牌。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建设一批地理标准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引入“双语包装”等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品牌。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国内国际推介力度,积极参加“国际农产品品牌大会”“柏林国际绿色周”等国内外展销会,提高农产品品牌国际化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到2020年,新增省级著名商标6件、市级著名商标8件。新增省级名牌产品2个、市级名牌产品6个。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整市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围绕各县区经济区规模化种养基地统筹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园板块。重点加强盘山县高升经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大洼金社裕农现代农业产业园、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万亩绿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双台子区绿港现代休闲农业园等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鼓励农户和返乡创业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到2020年,在有条件的县区经济区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不少于2个。

  .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发挥盘锦港作为东北及蒙东最近出海口的区位优势和辽宁三大国际通道节点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农业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全面开放,提高利用外资和出口创汇能力。以中储粮、汇福粮油、中粮、京粮、益海嘉里等五大粮食企业为龙头,做大做强粮食口岸和仓储功能,努力打造世界级粮食仓储物流加工产业出口基地。继续推进盘山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示范区成果展示与产品推介,促进农产品出口。积极推进大洼区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盘山农产品省级出口基地升级。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区域的农业合作。农产品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实现逐年提升。

  (二)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充分发挥盘锦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在全国相对较高的优势,以整市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为重要载体,对标先进的国际化城市,着力解决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造成农业面源污染、耕地质量下降等问题,大力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8.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提倡施用商品有机肥、农家肥及缓控释肥料等,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构筑市、县区经济区、镇街道三级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监控网络。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加快推进162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和190个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处理率均达到100%。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机械化收割留茬严格控制在15公分以内。鼓励和支持秸秆工业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多种利用方式,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在全市初步建立起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广可降解农膜并及时回收。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要把农田节水工程作为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着力开展灌区建筑物配套与水田节水改造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盘山县、大洼区2个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5万亩水田节水改造增效工程。推广农艺节水保墒、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等技术,改进耕作方式,提高用水效率。以盘山县国家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基础,逐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逐步推进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任务。到2020年确保农田灌溉用水量控制在11.5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

  10.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以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强化水资源管理总量控制、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管理。对标国际通行生态理念和保护标准,促进水利和湿地保护融合,强化对世界最大滨海芦苇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盘山县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国家试点,不断恢复湿地的完整性和功能性。适时推进辽河口湿地退养还滩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湿地博物馆,打造国际湿地公园,举办高端权威的国际湿地文化活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编制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到2020年力争将全市所有农田打造成高标准农田。严格实行休渔制度,加快生态河道治理。加大林地、林木管护力度,提升农村绿化品质,努力实现乡村绿化园林化。

  (三)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对标中等发达国际化城市,全面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区)”等国家级平台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不足、与二三产融合不深以及农民在加工、流通、服务等供给环节的增值收益有限等问题,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国际化元素,打造盘锦特色农业供给侧新亮点。

  11.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深入挖掘盘锦宜居乡村建设成果潜力,利用“认养农业+”“旅游+”“生态+”等模式,引导农业向多领域、多维度推进。继续面向大企业、大集团发展大认养,依托辽宁省认养农业协会大力推广认养农业模式,把认养农业打造成盘锦国际化名片。到2020年发展认养农业50万亩。立足全域旅游,优化配置全域资源,深挖“供给侧”农业休闲旅游资源,大力推动“农耕文化依托型、农事节会带动型、农业景观拉动型”等多样化休闲农业发展,深入实施特色民宿“百村万张床”工程,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辽河口渔家菜”“二创朝鲜族歌舞”“大荒皮影戏”“上口子高跷”“田庄台舞龙”“二界沟二人转”等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构建从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星级示范企业,到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再到休闲农业示范区协同发展的格局,增加有效供给撬动“需求侧”客源市场。全方位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12.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依托淘宝特色中国大洼馆、京东盘锦特色馆、裕农购、“天鲜到”等电商平台,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统筹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国家级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市、省级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综合试点市一体化设计,完善市、县区经济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农产品“互联网+”体系建设。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整合销售前端物流配送车辆,形成全程可追溯的闭环,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形成高效便捷的仓储配送中心网络。完善农产品连锁零售终端网络和大型专业性批发市场建设,重点加快高升光明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公益性农产品市场项目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改造升级城区主要集贸市场和一批农产品田头批发市场,加快盘山胡家河蟹市场、大洼二界沟水产品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抓好辽东湾大宗农产品交易平台建设。

  13.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引导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泥鳅、盘锦碱地柿子”等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为基础,围绕“原字号”依托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开发国际国内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增加优质农产品加工品种供给。粮油加工业重点以水稻深加工生产有机、绿色优质大米为主,积极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畜禽产品加工业以生猪、肉鸡、肉鸭精深加工为重点,支持盘锦六和、兴牧集团、意丰集团、希望天承等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引进,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推进一体化经营;水产品加工业重点研究开发制成优质鱼粉、鱼片、鱼罐头、烤制品、调味制品等;蔬菜产品加工业重点研制开发技术含量高的保鲜蔬菜、蔬菜汁等精深加工产品;芦苇加工业重点开发高档苇编工艺品、药材、饲料、饮料、建材等加工产品。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到2020年,反映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国际通用指标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2.7

  14.培育宜居宜游宜业特色村镇。全面推进盘山县、大洼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区)建设。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建设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实施镇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安全供水、燃气取暖等升级改造工程,打造宜居乡村升级版。大力发展“一村一品”,重点把地方小杂粮、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小品种和认养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充分调动农民及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性,增强自我投入的主体意识。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外来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投入“一村一品”,增强“一村一品”发展的动力。到2020年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100个。

  (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适应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新要求,用国际化视野,站上国家级平台,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增加科技、人才等要素投入,解决在农业供给侧种质资源不优、科技支撑不够、农业从业者结构不优的问题,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依靠科技支撑走内涵式增长农业现代化道路。

  15.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强优质水稻品种研发,依托辽宁省盐碱地研究所和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重点研发香型、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对现有蔬菜品种进行改良,依托大洼鑫叶、双台子绿港、博亚惠农等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加快碱地柿子等蔬菜新品种的研究,加快蔬菜品种的换代升级。改良优化河蟹等水产种质,实施种质工程建设,培育光合蟹业有限公司、大洼宏晟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加快辽河刀鲚、梭鱼、海鲈、河豚等两合水系列鱼类的人工繁育技术的研究,增加农业供给侧名、优、特农产品种类。到2020年水稻优良品种种植推广面积达98%以上,确保整精米率达到3级以上国家标准。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

  16.加大科技对农业的支撑。启动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统筹协调各类农业科技资源,开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主要农作物生物育种、高效设施农业、动物(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等领域关键技术。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检验检测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服务改造搞活传统农业,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将农业信息化贯穿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数据农业、精准农业、智慧农业。加强农业创新平台建设,组建盘锦市碱地果蔬种植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加强先进、高效、节能、环保新型适用机具的应用,提升设施农业、水旱田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

  17.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深入推进盘山县、大洼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区)建设。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深入推进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加强农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不断积蓄和释放人口红利。到2020年,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值达到75%

  (五)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用改革的方法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问题。在农业供给侧,使劳动力、土地及自然资源、资本、制度、创新“五大要素”实现最优配置。

  18.推动农村综合性改革。树立系统性思维,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农村改革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19.着力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用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盘锦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大洼区深化农垦改革专项国家试点工作,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推进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全面增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把国有农场建设成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国家队、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按照为农服务的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2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在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任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颁证工作。积极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落实《关于引导盘锦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县、镇和村三级流转平台建设,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妥适时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成员身份,量化经营性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21.拓宽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农业供给侧要素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加大有效投资力度,依托全市农业国有资产资源,以产权为基础、资本为纽带,通过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推动农业国资国企改革,打造新的投融资平台。着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市、县区(经济区)两级担保能力,探索民营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政府注资引入政府信用的混合所有制模式,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可持续合作模式,全力支持“三农”领域发展。先行做好“惠农贷”推广工作,到2020年争取完成“惠农贷”推荐目标50亿元。

  22.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村。抢先站上国家发展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对水利、农村产业融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三农”领域重点项目和工程支持。农业支持政策要向粮食核心区和规模经营主体倾斜,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市级财政支持责任和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政策。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依托盘山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改革试点,探索涉农资金整合的实现形式。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要与建立农民分享产业链利益机制相联系,注重让农民共享发展红利。积极创新农业投入的思路和办法,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贴息、设立基金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三、方法步骤

()启动实施(20173)

各县区经济区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区域内农业产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三个环节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目标、工作任务、重大项目、节点计划、推进举措等内容。对照实施方案,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以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推进实施方案落地,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举措。

()深入推进(20174-201812)

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把握好节奏、力度和关键点,及时跟踪、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调结构、降成本、补短板、提质量、促融合、可持续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加大有效投资力度,科学配置要素资源,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农业工程项目建设。

()巩固提升(20191-202012)

开展工作完成情况“回头看”,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找缺补差,推动整改落实。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理念、新机制、新动能,建立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的农业供给体系,为我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基础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协调、指导、推进、考核等日常工作。县区经济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落实政策措施

  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搞好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业金融保险创新,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好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相关政策,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正能量。

  (四)强化督查落实

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部门要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发力,务求实效。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盘锦市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力度不能减,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过程,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结合全市落实“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攻坚克难、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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