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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六举措确保生猪生产稳定发展

加强生猪生产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养殖场户优化猪群结构,加快淘汰老龄、劣质低产母猪,适当补充优良后备母猪。根据辖区内当地养猪生产实际,认真研究出台促进养猪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生猪补栏,稳步扩大养殖规模,进一步提高全市生猪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数据监测与信息引导。针对夏季生猪生产变化快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对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生产形势的变化,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发布市场预警信息,积极引导广大养殖场(户)合理安排夏季生产,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

加强生猪生产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的优势,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帮助养猪场(户)解决夏季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特别是改进改善饲养管理方式,提高母猪繁殖性能和仔猪成活率。通过大力推广生猪发酵床养殖、种养结合等多种模式,进一步提高生猪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水平。

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认真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遴选发展标准化生猪示范场,辐射带动发展标准化生产。通过分类指导,引导散养户、小规模养猪户扩大生猪养殖,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帮助规模养殖场(户)解决好养殖用地和贷款资金等问题。

强化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积极在全市推广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组建配送网络服务体系,提高良种猪繁育水平。加大对种猪场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种猪扩繁场生产经营资质排查,认真查验销售种猪出具的相关证明(种猪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和种猪系谱),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生产销售劣质种猪行为。

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针对夏季高温,全市持续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生猪重大疫病基础免疫,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应急准备,坚决果断处置突发疫情。切实做好养猪场消毒灭源等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影响生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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