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一、文件背景
随着我省粮食生产实现连年丰收,当前粮食产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失衡,库存高企、销售不畅、优质品供给不足和深加工业发展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为深入贯彻文件要求,推动我省粮食产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省农委会同省(中)直有关部门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7个部分,26项任务目标。
一是总体要求。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与国家指标保持一致,粮食产业规模以上企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二是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提出推进企业资源整合和战略重组,建立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制度创新,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品牌优、技术装备先进、有核心竞争力、行业带动力强的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成立粮食产业联盟,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化联合体。
三是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提出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打造一批粮油食品产业集聚区。开展“仓顶阳光工程”新能源项目、烘干塔节能改造项目试点,建立省级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体系。
四是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出适度发展玉米为原料的原料乙醇加工。鼓励饲料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开发新产品。
五是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提出创新要素向企业聚焦,加强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将粮食产业相关工种纳入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开展粮食产业职业技能竞赛,提升粮食行业职工技能水平。
六是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提出鼓励和支持“东北粮网”等粮食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我省优质、特色粮油产品标准和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
七是完善保障措施。充分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落实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促进地方粮油生产。统筹利用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粮食流通产业项目、优质粮食工程等建设。管理使用好粮食风险基金,增强储备粮监管与宏观调控能力,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收益。实施农机补贴政策,对列入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粮食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完善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金制度。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进一步拓宽抵(质)押等融资业务。鼓励商业性银行加大对粮食产业经济的信贷支持,推进贫困地区粮食产业发展,保障贫困人口在粮食产业经济中取得实惠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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