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投诉举报渠道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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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辽司发〔2019〕27号)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有序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为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承诺的真实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投诉举报渠道公示如下:
一、适用范围
盘锦市行政区域内针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自愿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申请人。
二、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0427-2822218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收)。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