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4号建议的答复
盘农发〔2020〕35 号 签发人:郭文强
魏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大洼农特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壮大企业,实现管理集团化
一要切实发挥国有农垦企业的“国字号”、“主渠道”、“主力军”的作用,依托大洼农垦集团,利用国有企业的品牌价值和良好的信誉度,针对农垦集团已掌管的20万亩水田研究规模化经营方式,初步确定利用3-5年时间,采取分块整合的方式集中统一到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对全区的80万亩国有土地逐步实现全部流转。通过农场进行资源整合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破除地域封锁,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推进土地化规模经营,取消土地委托经营,土地经营加归农场,在确保社会稳定、符合农民意愿和保证职工收益不降低的的前提下,让职工逐步退出土地的直接经营,实行集中连片经营。从而确保了在国有农场体制内对盘锦大米的经营权、定价权、销售权,农产品市场价值将大大提高。
二要利用集中管理土地的优势,加快培育一批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培植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导,以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利益联结为纽带,将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进行集约化配置,探索合作社入股增收机制。重点鼓励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盘锦千鹤米业有限公司、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盘锦绿也米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合作社通过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入股,按照注册资本比例折算股份;企业为合作社提供品种、技术、管理、品牌、市场等服务,着力完善大米、河蟹的流通、销售、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扩大名牌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小而弱的品牌企业组织“联牌联销”,推进实施商标战略,选择企业规模大、产品质量好、技术含量高、商标知名度和信誉度高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引导。同时,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生产型、加工型、营销型、服务型的规范化合作社,实现小农户大农业有机衔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壮大农产品生产者规模和实力。
三要强化集团化、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进一步优化农产品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种植品种,提升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机械化水平,推广“二品一标”质量认证标准。加强一目惚、认臻、认养小二、东牌等稻蟹系列产品品牌维护。
二、统一整合,实现品牌产权化
一要利用大洼农垦国企背景进行背书,建立以“盘锦大米”为母商标的“1+N”品牌营销架构,彻底摆脱无序竞争、各自为战局面,不断增强“盘锦大米”这一地域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真正实现统一价格、营销和宣传。
二要创新品牌营销方式。聘请专业的品牌营销公司,制定合理品牌营销推广计划,以三角洲优质碱地为基地,以“天然弱碱,口味回甜”为核心竞争力,撰写品牌故事,拍摄产品广告短片和故事小电影,投放到微视频和网络形成初步认知性传播。充分利用农博会、农产品展销会、全国农产品品牌推介会等大型活动的平台,组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品牌主体,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家产品展销活动。积极利用互联网、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构筑大洼品牌农产品宣传网络,提高品牌形象对外输出能力。与巨人同行,联合国内知名专业的品牌营销公司,如腾讯、阿里巴巴、58同城等互联网公司,实施“互联网+农业”,将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作为助推稻米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要借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盘锦市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加大稻蟹品牌培育力度。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扶持,对成功申报省级以上的名牌产品、优质农产品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持续举办“品鉴大洼”农特产品品牌评选活动,着力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大米品牌。
三、扩量提质,实现质量高端化
一要拓展盘锦大米、盘锦河蟹销售品种,延伸产业链,打造高端产品。积极推进米醋、米糠油、米酒、大米蛋白粉、麦芽糖等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开发醉蟹、卤蟹、五香蟹、蟹黄、蟹肉、蟹豆腐等产品,提高初级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二要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科技贡献率。依托光合蟹业、北方农业和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完善标准化种养技术操作规范,集聚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稻蟹标准化种养基地,构建和培育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产加销一体的品牌形象。发挥光合蟹业公司院士工作站院士桂建芳在河蟹基因育种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光合一号”优质蟹苗的基础上,继续选育优良蟹苗品种,让盘锦河蟹在全国闯出像阳澄湖大闸蟹一样的品牌。南有袁隆平,北有许雷,发挥水稻研究员许雷团队的科技育种作用,推广锦稻105、锦稻107、锦丰1号、锦稻香103、锦稻香208等新品种,不断提高水稻质量和水稻产量,让芳香四溢的盘锦大米品牌特色再添新的家族,继续保持着“碱地生、蟹田长、一季稻、四季香”的盘锦大米的特色品牌。
三要综合分析现有品牌的业务特色、消费群体和产品优势,初步搭建高端“认养小二”、中端“认臻”、大众“中尧”的三层品牌架构,全面发展个人高端认养、绿色集团认养、线下大宗销售、线上电商创收营销方式,提升“盘锦大米”不同层次识别度,削弱其他品牌市场。抓住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契机,发挥农垦集团龙头带动作用,调动下属13个农场有限公司加强质量管理体系核心建设,对各自域内大米、河蟹进行质量把控。
四、多方争取,实现价值市场化
一要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做好上级资金争取项目跟踪、对接工作。继续巩固加深与金融系统、证券有限公司的合作模式。实时掌握全国互联网风险排查工作最新动态,及时了解投资类、资产管理类公司设立审批权限归属问题,争取在试点周期内完成该项试点任务。继续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的补贴补助、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基地补助、实行用电用地优惠和信贷扶持优先政策,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继续实施对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税收减免减免、信贷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投资兴办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鼓励开拓国内外市场,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和政策优惠。对省、市财政补助农业项目,区财政要实行配套,通过政府对涉农项目导向性资金投入,带动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参与农业产业开发,尤其是产业链开发中加工、流通领域。加强对优势农产品产业开发的金融信贷服务,按照“政府扶持、企业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探索建立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建设贷款机制,拓宽投入渠道。通过体制创新和政策支持,大力引进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现代融资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
二要推广“订单农业”增收机制。以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桥梁和纽带,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关系。龙头农户提供种子和技术,实行保护价收购。农户为企业提供水稻原粮,企业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和收购农民原料,形成订单农业关系,为稳定农水稻价格和农民收益提供基础保障,也为确保企业获得充足的原材料来源。主要依托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盘锦绿也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推广订单农业模式。继续做精做实体验消费。充分发挥稻田养蟹生态种养优势,继续扩大“互联网+认养农业”生态农业项目规模,让更多的名企、名人、明星认养“盘锦大米”,拓展中高端市场份额。通过“飞地经济”方式,有选择性的引进高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为未来升级改造夯实基础。
三要对 “盘锦大米”实行规范化管理。规范“盘锦大米”生产加工流程,对全区乃至全市的水稻加工规范以上企业进行整合。通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可保护原产地名称的证明商标,以市政府授权或市大米协会授权的方式,对盘锦大米规划区所产稻谷,集中打“盘锦大米”的牌子。根据不同品种,分别注册“盘锦大米”、“盘锦香米”、“盘锦糯米”等几个品牌,实现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的“五统一”。
[A1]
[同意公开]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5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2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4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