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辽宁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城市和农村)精准帮扶工作。组织开展省内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对全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和行政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委农办),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技教育和国际合作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产业发展与兽药饲料管理科(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动物防疫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办公室、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办公室,农垦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发展办公室,农机产业发展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
1. 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 盘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3.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090.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158.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6.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8.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0.2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7%。主要是省拨经费、利息收入等。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
8.上年结转和结余881.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43%。主要是上年未使用项目等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968.17万元,降低29.5%,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7065.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508.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3.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9.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83万元,资本性支出24.99万元。
2.项目支出2557.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6.19%。主要包括病虫害控制等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52.99万元,降低3.4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4.92万元。
主要是农业发展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部门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715.17万元,降低99.09%,主要原因:本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核算方式发生改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6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8.38万元,项目支出2454.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6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本年基本支出略有增长。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3.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万元,占0.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38万元,占9.31%
卫生健康支出152.75万元,占2.19%
农林水支出5909.28万元,占84.86%
住房保障支出238.48万元,占3.42%
其他支出11.83万元,占0.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29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3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5.6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4.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19万元、死亡抚恤155.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152.75万元,主要是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支出增加开支。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8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7.9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8万元
4. 农林水支出2469.25万元,主要是农业资源保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病虫害、农业资源保护等项目增加开支。
其中行政运行774.18万元、事业运行2694.59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2.93万元、病虫害控制590.4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67.92万元、执法监管26万元、行业业务管理0.8万元、农村社会事业16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4.91万元、成品油价格对渔业的补贴159.73万元、农田建设538.89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12.43万元、其他扶贫支出503.4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7.06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238.4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开支。
6. 其他支出11.8万元(涉密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较上年比增加12.1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2辆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没有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均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和上年相比无任何增减变动,均为零,主要是2020、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98%。完成年初预算的8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8批次、151人、2.05万元,主要用于第三届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97万元,增长2542.19%,主要是本年公务接待事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9%。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主要是车辆运行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3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6.01%。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比上年增加10.14万元,增长25.88%,主要是本年公务用车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2万元,主要用于加油修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3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7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7万元,比上年增加7.36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13.79万元、印刷费1.0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4.2万元、物业费0.3万元、差旅费6.01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工会经费7.2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8180平方米,价值580.5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627.05平方米,价值235.08万元;业务用房面积1452平方米,价值291.89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3100.95平方米,价值53.58万元。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16辆,价值245万元,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
3.设备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农业农村局本级、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队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其中农业农村局本级1374.5万元,自评得分100分;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2632.13万元,自评得分96.67分;盘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1281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详见《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本部门无特定目标类项目。
(2)重点项目评价情况。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没有开展重点项目评价工作。
2.部门决算中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对部门决算中“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免疫疫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分100分。
省本级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免疫疫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 |
||||||||||||||||
主管部门 |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
||||||||||||||||
实施单位 |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4.38 |
全年执行数 |
14.38 |
执行率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购置强制免疫疫苗,确保免疫密度100%,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 病死猪100%进行无害化处理 |
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病死猪100%无害化处理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实施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质量指标 |
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禽畜防治病种防治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采购强制免疫疫苗成本 |
= |
400000 |
元 |
100 |
100% |
12.5 |
12.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疑似疫情的紧急诊断处置及防控成效显著 |
及时处置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
>= |
16927 |
头 |
16927 |
100% |
15 |
15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10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100 |
||||||||||
结果应用建议 |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
具体建议内容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改进措施和方式)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
提高认识,规范财务管理,杜塞漏洞,防微杜渐,常抓不懈,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合理支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
|||||||||||||||
完善制度设计,建议进行政策调整 |
|||||||||||||||||
政策到期,建议重新发布 |
|||||||||||||||||
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不再继续安排 |
|||||||||||||||||
减少或取消安排 |
|||||||||||||||||
结构调整,压低效补高效 |
|||||||||||||||||
预算一次核定、资金分年度拨付 |
|||||||||||||||||
其他建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进行政策调整 |
|||||||||||||||||
政策到期重新发布 |
|||||||||||||||||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其他意见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
√ |
调整年初预算,合理安排资金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进行政策调整 |
|||||||||||||||||
政策到期重新发布 |
|||||||||||||||||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其他意见 |
|||||||||||||||||
财政部门总体意见 |
调整年初预算,合理安排资金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防治(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认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访民安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操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有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3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级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放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49.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社目标价格补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2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4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