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
- 发布日期: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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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大暴雨等引发的洪涝灾害,容易导致土壤中的病原微生物暴露,出现因灾死亡畜禽尸体漂浮腐烂、畜禽在应激条件下免疫力下降等问题,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猪乙型脑炎等人畜共患病发生和传播风险明显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汛期全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汛期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着力强化洪涝灾害后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大灾之后有大疫”,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盘锦市汛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局长、分管局长为成员,负责全市汛期动物防疫工作,及时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
二、加强技术指导
为科学有效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将《盘锦市汛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省防指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雨季汛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洪涝灾害动物防疫消毒方案的通知》印发至各县区,特别强调了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关键场所清洗消毒和媒介消杀、重点区域重点病种监测预警、紧急免疫、强化检疫监管、强化养殖生产管理、强化宣传和防疫人员防护等汛期防疫重点环节技术要点,确保各县区科学准确开展汛期动物疫病防疫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对各县区汛期防疫工作技术指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盘锦市汛期动物防疫工作下沉县区指导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指导组下设4个小组,分别下沉到4个县区防疫一线指导防疫消杀工作。
三、加强物质保障
汛期以来,为及时有效预防动物疫情发生,各县区已陆续发放各类防疫消毒药、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应急防疫物资。经盘点检查,现存应急防疫物资不能满足此次大消杀行动需要,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将《关于紧急采购汛期动物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请示》报送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购买汛期防疫所需2%戊二醛消毒液、99%火碱、80%生石灰、防护服、消毒器、医用防护手套等各类物资,确保全市大清洗大消杀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养殖者生产损失,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四、加强督导调度
一是对洪涝受灾地区畜禽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受灾地区畜禽存栏量、受灾畜禽量、病(淹)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尤其是病(淹)死畜禽要确保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督导调度各县区洪涝受灾地区消杀时间、消杀负责人员、防疫物资使用及储备等情况,督促各县区及时有效做好大消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