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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完成2022年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22]3号)文件,8月10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一行4人工作组来到我市开展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风险监测主要在批发市场的运输车或暂养池、批发市场的固定零售摊位进行抽样。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分别在兴隆台区钻井批发市场和双台子区东风市场抽取对虾、大黄鱼、大菱鲆、草鱼、鲤鱼、鲫鱼、鳙鱼、乌鳢、鲶鱼共计15批次,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场物业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下检测样品顺利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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