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农办发〔2023〕27号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兴隆台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为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启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品质提升”“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四大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辽农质〔2023〕49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落实好本地区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将本级四大行动方案、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局监管科。
联系人:佟碧华,联系电话:2820812,电子邮箱:pjsnyncj@126.com。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盘锦市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
四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 2022-2025年)
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扎实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以下称“四大行动”) ,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具有盘锦特色的粮油、水果、水产品、蔬菜和畜禽等主导产业及特色优质农产品,结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部署,以实施“四大行动”为抓手,加快建立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机制,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特征品质,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和产业培育,发展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四大行动”,力争在“十四五”期末,与省级数字化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建设2个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壮大一批“辽字号”品牌农产品,推进50家企业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产业培育,服务50个生产经营主体企业(产品)品牌自我亮证全程追溯管理。
——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规范优质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品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全市范围引导建设1-2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区、1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十四五”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稳定保持在50个以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提升至20%。
——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结合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工作,围绕农产品品质提升,培优或推广不少于2个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种,集成推广5项绿色生产技术,制修订10项地方生产标准。到“十四五”末,通过技术集成和模式创新,构建一套标准化引领品质提升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让品质提升可量化、可评估、可感知。
——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围绕盘锦特色农产品, “十四五”期间,围绕全面叫响农产品“三品一标”,持续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持续打造一批公益宣传平台,持续开展一批标志性宣贯活动,不断增强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推动“十百千万”工程,在全市范围推动、引导、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设立市场专区、商超专柜,培养推广专员。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
——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 格证制度为目标,通过全员联动、全程推动、携手拉动、展示互动等举措,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安全、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成为农产品的身份证、质量的承诺书、企业的新名片、入市的通行证和可追溯的凭证,合力提升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一)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
1.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和建设。推动各地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打造4类基地: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突出生态环保,打造有机农产品基地;突出特征品质,打造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核心基地;突出全程控制,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在优势区域,主要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平台,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区。
2.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围绕主导品种,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宣贯落实,加快推进有关领域盘锦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立健全全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构建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开展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实施国家制定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推动基地按标建设。
3.集成推广可持续的绿色生产模式。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严防工业“三废”、不符合标准的畜禽粪污和投入品废弃物等污染基地环境。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模式,鼓励绿色生资申报认证,支持应用绿色生资,推广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
4.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和生产操作规程,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推动标准落地。鼓励生产基地设立标牌,标明基地的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指导基地建立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档案,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统一管理。
5.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基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严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加强经销商、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社会化监督。
6.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支持依托基地,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品牌,建立优质优价机制。支持基地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二)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
1.培优区域特色品种。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为主要依托,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挖掘传统品种优良基因,开展地区特色品种提纯复壮,加强适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绿色生产方式种子种苗的选育培育,培优推广一批区域优良品种。建设一批特色品种繁育基地,提升特色农产品苗种的供给能力。
2.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引导生产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强化多学科融合和产学研协同创新,集成研发推广一批产地清洁、品种培优、节水灌溉、减肥减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清洁新模式。
3.编制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结合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制定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编印科普手册、明白纸、操作卡、挂图和风险防控手册。推动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加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提升按标生产意识和水平。
4.构建特征品质指标体系。选取典型品种,突出特色风味、口感和营养品质,通过比对分析国内外相关产品指标参数和先进标准,结合现代检验检测手段,挖掘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构建与国际接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指标监测,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数据库。
5.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聚焦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发挥科研院校、农技推广、企业的科技研发、生产实践、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的优势,以优质农产品基地为主要载体,围绕品质提升,加强优良品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品质评价等集成示范。在重点地区,布局建设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加强技术性能评价和生态效益评估。
(三)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
1.加快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有关要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食品骨干企业、出口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加快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支持脱贫地区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设立绿色通道,提供技术指导,支持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
2.打造“三展一训”宣传平台。组织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训的“三展一训”宣传平台的展会和培训。组织参加辽宁农产品博览会,鼓励各县区参加优质农产品区域性专业展会、产销对接会,推动建立多层次、专业化公益宣传平台。
3.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持续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鼓励参加地标农品中国行活动,组织参加地理标志农产品推介会。在主流媒体上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广泛应用传统媒体、交通工具(如机场、高铁站等)等平台加强营销话题预热和二次传播的媒体宣传路径。
4.加强专业化推广渠道。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有关营销企业建设电商平台。组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会和推介活动。加强优质农产品推广队伍培训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专员。
(四)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1.推动健全基层网格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作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进标准化生产。县级检测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为生产者提供便捷的快速检测服务,推广常规农药快速检测方法应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点,为周边生产者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带动周边农户加强自控自检。
2.推动产销全过程亮证。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种植养殖基地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及质量安全制度,督促其依据生产过程质量安 全控制、自控自检等达标合格结果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带证入市。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将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时,鼓励其重新开具(经营环节)承诺达标合格证,带证销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辖区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推进以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为应用基础的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过程、全链条追溯管理。
3.创新线上线下联合拉动。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信息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联通,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加快适应农产品线上销售新业态的要求,主动与生鲜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沟通协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门户网站、APP、小程序、直播平台等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充分利用云开具、云交易、云展览等方式,推动实现带证农产品全流程、全场景线上推介,结合线下生产销售网络,做好与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
4.组织推动社会力量助力互动。积极创新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亮证宣传报道。举办宣传周、 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拓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场景,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查询生产记录、追溯、信用等级以及产品认证等信息,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探索承诺达标合格证附带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监督评价等功能。展示各类主体“亮证”成果,宣传推介一批样式新颖、信息详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实施“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畜牧、渔业、市场、科教、认证、技术推广等业务部门承上启下。完善考核制度,将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范围。有关事业单位要发挥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要求,用好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质量工作考核等手段,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各项行动的职责分工,将任务内容分解到县区、传导至企业,广泛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确保四大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细。
(二)强化政策保障。利用涉农资金项目,加大对四大行动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四大行动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项目统筹实施,将四大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认证认定、参评参展、示范创建和信用管理的重要核查内容。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专家指导组,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平台,加快相关技术、标准、装备的研制,组织有关技术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及时总结四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提炼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不断提升行动实施成效。
(四)强化机制建设。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特征品质,发展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与网格化管理、风险监测、质量追溯、信用监管和质量认证衔接;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评估机制,按照“谁认证、谁监管”原则,强化证后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农安信用管理,构建国律自律他律相结合的农安治理机制。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和督促整治,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三品一标”典型经验、运行模式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
附件:盘锦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成员单位
附件
盘锦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决定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及成员单位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有关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指导和统筹推动我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推动有关会议、规划、行动、方案、政策落实。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投入,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兽药饲料科、渔业渔政管理办、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生态建设科、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成员由成员科室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领导小组常工作。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
文件解读:《盘锦市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 2022-2025年)》解读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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