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盘锦碱地柿子项目户外媒体广告采购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盘锦碱地柿子项目户外媒体广告采购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nyncj.panjin.gov.cn/),并于 2023年4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盘锦碱地柿子项目户外媒体广告采购服务

招标单位: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

最高限价:115805.00元

采购需求:盘锦辖区内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沿线及市区户外广告牌媒体发布2处,包含广告画面设计、制作及安装。

具体内容:

1.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广告宣传画面设计

2.广告发布形式为秀博布喷绘,精度不低于1200DPI保证画面清晰、色泽鲜艳折边穿绳打扣,四周留边,画面安装平整,无明显褶皱、松动;

3.广告发布媒体为擎天柱或户外广告牌,双面或三面结构,三面优先。广告牌面规格为18m×6m或20m×8m等规格;

4.位置要求位于京哈高速公路盘锦北收费站—盘锦枢纽立交区—丹锡高速公路盘锦收费站—盘锦南收费站高速公路区间、国省道沿线或市区主要道路,枢纽立交区、收费站互通立交区、收费站广场区或公交站亭位置,要求距离高速公路、国省道主线边沟或收费站广场边缘垂直距离不超过50米,要求广告牌地理位置醒目、视野开阔、视觉效果优。

评选方式:最低价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合同期为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符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时间:2023年411日-2023年419

地点:登录“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nyncj.panjin.gov.cn/)选择“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盘锦碱地柿子项目户外媒体广告采购服务招标公告”自行查看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单位营业执照、广告牌介绍、报价单及主要业绩

截止时间:2023年420日9:00时前

开标时间:2023年420日10:00时

开标地点: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1段10楼

联系方式:朱浩峥 0427-288809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檀莹  联系方式:0427-2813649

               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3年411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下一篇: 关于印发盘锦市2023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