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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3·23涉渔船舶倾覆事故调查报告

20233230800时许,“辽盘渔25***”船(以下简称“事故船”)盘锦海域(概位: 121°454E 40°4235N)发生倾覆事故,造成船上8人落水,其中3人获救、1人死亡、4人失踪。

一、事故船及船员情况

(一)船舶概况

经查验,事故船为木质;主机功率396千瓦;船长26.18米,型宽6.6米,型深2.68米;总吨117.0,净吨41.02008420日建造完工。核定乘员9人。

救生设备包括HYF-Y10救生筏1个、救生圈4个、救生衣12套,通导设备包括AIS及北斗导航装置。

船舶所有人为李**(辽宁省***,身份证号21***);实际经营人为高*(辽宁省***身份证号码21***)。

()相关证书情况

事故船舶证书齐全有效。《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证书编号:(辽盘)船登()(2014)HY-10***号,有效期至2023725日;《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6625日,下一次检验日期为2023610日;《渔业捕捞许可证》证书编号:(辽盘)船捕(2018)HY-10***号,年审日期:2022822日。

(三)职务船员配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按照《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实船检验参数,事故船应配备二级船长、二级船副、二级轮机长。事故船共计8人,实际配备三级船长,职务船员缺少二级船副、二级轮机长,3人无船员证书。

1.**持有海洋渔业职务船员三级船长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3730)

2.**,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7928)

3.*,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7821)

4.**,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7928)。失踪。

5.**,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编号23***有效期至202642)

6.**无证

7.*无证。 

8.**无证。

()事故船保险情况

事故船保险10人,船上8人,其中6人按照保险实名制要求在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投保安全责任险,更换船员2人未及时批改,保额70万元/人。事故船船体参加保险。

二、事故水域气象及水文情况

20233230800

风向:北风3-4

潮汐:落潮

海流流向:正南

水深:3-4

能见度良好。

三、事故经过

2023322日早0600时,事故船从大洼区辽滨王涛码头出海作业,船上共8人,航行3小时到达蛤蜊岗西(121°454E 40°4235N)作业。下午1700时许网具拉到水底障碍物损坏,晚间2200时许修好网具后锚泊休息。

323日早0500时许,*驾驶渔船开始作业,海面风浪不大。0700时许船员陆续结束早餐,船员张**、刘*、刘**、高**先行上甲板干活,发现网具拉到海底障碍物,随即右侧耙子起不动,船体晃动明显。高*继续操船起网,船体倾斜幅度变大,当时高**与张**都喊“别起了、别起了”,高*未听见继续起网,船体向右倾斜幅度增大,右侧船舷上水,约1分钟船体倾覆。船员张**在船头位置,拽着钢丝绳,船员刘**将他拽上船底,船员刘*与高**在水里漂浮,其他人员失踪。

四、事故救助情况

在事故船发生倾覆时,附近渔船“辽营渔15***”船长罗*将刘*救起,高**失踪,张**与刘**被另一艘营口籍渔船救起。

事故发生后,盘锦市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大洼区渔政船第一时间赶往事发海域搜救;盘锦市海上搜救中心协调“海巡0315”、“宝航7”、“营港25”、“天恩璐77”等专业救援船于3231030时许到达事发海域进行现场搜救;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协调直升机B7313进行空中搜救;盘锦市、营口市蓝天救援队赶赴事发地进行搜救;盘锦海事局交管中心通过VTS发布紧急信息,提醒周边船只注意瞭望,协助搜救;事故船同编组渔船及附近作业的渔船共计17艘船参与搜救,对失踪者搜寻持续5天。最终确认事故船上8人,其中3人获救、 4人失踪、1人死亡。

五、事故原因

事故船起网时,网具拉到海底障碍物,操纵船舶的驾驶人高*采取应对措施不当,网具拖拽船体造成船体向右大幅度倾斜进水,导致事故船倾覆。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单船较大等级倾覆事故。

(一)事故船实际经营人高*未落实主体责任

1.*,作为实际经营人,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规定,一是未按最低配员标准配备适任的职务船员;二是招用未持有相应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三是未依法为事故船船员投保人身保险

作为事发时船舶实际驾驶人,一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二是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事故船遭遇紧急情况时未按照操作规程和惯例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措施,从而导致严重后果,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作为事故船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是船长证书不适任,二是未充分履行船长职责,包括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船进出港报告,未保障渔业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未责令不称职的船员离岗,任由无证人员驾驶事故船而不进行制止,危险作业,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鉴于事故船实际经营人高*、船长高**在事故中死亡失踪,建议免于追究法律责任。

(二)事故船监管部门执法监管有盲区

事故船事发航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按照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在不适航状态下出海航行和生产,存在安全隐患。大洼区渔业执法中队在渔船监管中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

(三)事故船属地政府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未落实

包保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开展不细,对渔船管控有关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未能与包保船建立即时工作联系、随时掌握渔船和船上人员动态。属地政府存在包保责任落实不实、流于形式的问题。

(四)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导不到位

市农业农村局对县(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指导和督导的职责,虽然对县(区)渔业安全生产开展了指导和督导,并下发督导提示函和整改通知,但对后期整改情况未能持续跟踪督导、形成闭环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存在指导督导不严的问题。

七、整改建议

大洼区要认真总结和汲取此起事故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一)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渔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渔港码头和渔港水域监管检查,清理整顿非法渔港。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具备法定的安全航行、作业资质条件的船舶出海,强化渔船的规范化管理。

(二)强化属地包保责任

属地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属地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落实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渔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实现渔船包保全覆盖、安全措施全落实。

(三)强化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重点做好船东、船长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配备船员和安全设备,确保船舶符合安全适航条件。加强对渔业船员培训工作,提高船员的整体素质和安全航行技能水平,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安全生产,尽力避免各类渔业水上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指导督导责任

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县(区)人民政府、督导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指导督导工作闭环管理。逐步建立以各级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渔业行政执法监督为保障的渔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辽盘渔25***船船员名单



3·23渔船倾覆事故调查组

   2023516



附件:

辽盘渔25***船船员名单

1.**,船长,身份证号码:21***持有海洋渔业职务船员三级船长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3730)。失踪。

2.**,船员,身份证号码:21***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7928)

3.*,船员,身份证号码:21***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7821)

4.**,船员,身份证号码:21***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编号:21***,有效期至2027928)。失踪。

5.**,船员,身份证号码:23***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编:23***有效期至202642)。失踪。

6.**,船员,身份证号码:21***,无证

7.*,船员,身份证号码21***,无证。死亡。

8.**,船员,身份证号码:21***,无证。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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