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top_img.png

对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99

                                      [A1]

                                          [同意公开]

盘农发〔2023〕59                   签发人:孙晓生


对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

发展推动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

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第15号)

建议的答复

姜心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印发了《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抓好春耕备耕生产,确保全市粮食和农业生产开好局、起好步目前水田插秧、旱田播种已全部结束水稻、玉米苗情总体较好,水稻一类苗达95%以上玉米一类苗达90%以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市水稻机插秧面积162.83万亩,水稻插秧机械化水平达到99.55%,同比提高0.6%玉米机械化播种16.609万亩,玉米播种机械化水平达到100%

二、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地力提升

(一)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全市耕地保护任务230.28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86万亩,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12.26万亩2021年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2.922020年提升0.02个等级在全省属上游水平。全市设置耕地质量监测点2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24个,及时跟踪耕地质量等级和土壤肥力变化

(二)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市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13660.65亩(盘山县石新镇13022.85亩、盘山县东郭镇637.8亩),无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镉。2020-2022年,通过对受污染耕地采取深翻耕(深翻45厘米)、微生物菌剂和种植结构调整(采用低积累玉米等)等技术措施,作物和土壤重金属含量均不超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2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120.89万吨可收集量98.55万吨利用量92.28万吨(含调出量15.1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3.64%。通过“五化”途径利用量77.11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66.78万吨(秸秆还田);饲料化利用2.2万吨;燃料化2万吨;基料化利用1.5万吨;原料化利用4.63万吨。

三、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一)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全市现有水稻种子研发单位5家,分别是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盘锦祝氏种业有限公司、大洼秦那种业有限公司、辽宁向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先后选育主繁品种28个。重点依托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选育优质、高产、多抗盐粳、锦稻系列水稻新品种。

(二)推广优质水稻品种。全市年水稻良种种植面积1.4万多亩,生产良种900万公斤以上,主要繁育品种28个,主打良种品牌8个重点推广红海滩1号、盐粳219、盐粳939等品种,其中:红海滩1号优质水稻品种种植面积达到15.6万亩。

(三)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16家种子生产企业和种子经营网点完成312件种子备案抽样检测种子样品110个,种子产品标签合法合规、台账规范、种子备案率100%。

、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2019年至2022年度,全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2建设面积42.54万亩计划总投资62534万元。2023年度,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0.45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9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7.46万亩。截至目前,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84万亩)计划已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正开展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1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7.46万亩)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五、促进农业加工业发展

推进高升、辽滨两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高升、辽滨两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06亿元和93.74亿元,同比增长7.56%和9.0%。加快盘锦稻谷全产链重点链和大豆加工产业链建设,上半年全市稻谷全产链产值、大豆加工产业链产值分别达到30亿元和80亿元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4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45个、市级55个。新认定新发地、阿妙食品、沃德药业等13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汇福粮油、鹤乡旺升、益仁农业等9家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下一步,我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对接金融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2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4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65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