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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水稻种子产业发展(第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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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盘农202357                    签发人:郭文强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水稻种子产业发展45号提案的答复

展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水稻种子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生产标准化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局成立了盘锦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中心、执法队)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对全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做出重要指示,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局(中心、执法队)相关科室对照实施方案主动认领任务,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区抓紧贯彻落实。

(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依托辽宁北方水稻育种及应用产学研联盟组织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盘锦鑫叶农业科技等龙头企业与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开展专用型水稻新品种选育、碱地果蔬新品种选育等重点农业产业链技术攻关。

二、推进品种优质化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一是积极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制定下发了盘锦市第三次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方案2021年级大洼区通过审核种质资源38个,盘山县通过审核种质资源43个,2022年盘山县采集果树资源10个,蔬菜资源45个,圆满完成了省厅下达任务指标。二是开展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按照省厅《关于抓紧推进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完成面上调查工作,共普查到畜禽遗传资源为7个畜种、13个品种,群体数量11773头(只)。三是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盘锦市优质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加快筛选推广适合盘锦种植的优质新品种,切实提高水稻良种化水平。四是开展高产优质稻米品种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筛选并确定示范展示锦稻109、盐粳939等水稻新品种(品系)10个,大洼区3家制种企业获批准发证。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增效,推广赤眼蜂、诱捕器等农药替代防控技术5.45万亩次,以植保无人机等高效作业机械为主的专业化防治作业面积达400万亩次,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连续实现零增长,农药利用率达到41.3%。二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全市春季共采集检测535个土样,秋季计划采集土样460个,组织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2+X”田间试验、肥料校正试验共50个,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三是开展科学施肥示范展示区建设,结合我市种植现状和主推施肥技术,建立7个水稻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展示区、共1.32万亩,集中展示了有机肥替代、水稻侧深施肥和缓控释肥等化肥减量效技术模式,引导鼓励农民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建立我市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盘锦市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盘锦市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发布实施盘锦大米“1+7”、盘锦河蟹“1+6”地方标准。二是结合农业发展实际组织制定水稻钵苗机械化育插栽培作业技术规范和盐碱地温室秋冬茬番茄栽培施肥技术规范,逐步完善我市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是加强标准宣贯培训,组织标准起草专家亲自授课,将标准讲细讲透,邀请各县、区基层工作人员、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同志,各县、区农业合作社、种养殖户参加培训。推动标准深入基层,落地落实。是利用“科技入户”、“科技下乡”、“科技项目”等多种载体,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养殖现场讲解宣传,同时印发标准宣传册进行标准生产现场指导。用标准指导生产,真正发挥标准作用,有效规范种殖行为。

三、推进监督长效化

(一)开展种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专项行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市级培训1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县区农业执法队参加培训人员共计40人次,市农业综合执法队组织队内培训4次,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80人次,组织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培训2次,培训人员150余人次。通过培训,使农业执法人员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为种业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使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做到守法经营。

(二)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种子企业学习贯彻《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鼓励企业加大种业研发投入,切实增强种业创新能力,积极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申请品种权保护。二是配合省厅加强引种备案监督管理。严格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开展引种备案试验监管,规范引种备案行为。三是配合省厅加强田间试验监管。开展田间试验现场检查,规范试验主体试验行为。

(三)加强市场监管。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对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加强种子生产基地检查。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11家制种企业制种基地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进行了查验。同时,对全市2万亩水稻种子田进行技术指导。我市范围内制种基地均为常规稻制种基地,不涉及玉米苗期转基因监测。二是加强种子企业检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我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场查阅各企业办证申报材料及办证原件,实地勘验企业基本设施、检验仪器、加工设备、技术人员、品种条件等情况是否符合办证条件。三是加强种子入库检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我市11家种业公司水稻种子入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2022年冬季入库水稻种子品种、数量、存放方式,对水稻种子存储、销售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提高产权保护意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媒体平台,通过农资下乡、技术培训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最高法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市场、进农村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种业企业知法守法、产权保护意识,鼓励权利人依法维权。

(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协调、自律作用,积极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引导企业申请产权、积极维权、绝不侵权,坚决抵制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共同解决取证难、申诉难、鉴定难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难题,营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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