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top_img.png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促进乡村绿色产业发展问题(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144

                                          [A1]

                                          [同意公开]

盘农发〔2023〕61                     签发人:孙晓生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促进乡村绿色产业发展问题(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李海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乡村绿色产业发展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大做强大米河蟹产业联盟

进一步完善“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不断推进土地规模化、品种优质化、种养生态化、生产标准化、全程机械化、营销品牌化。持续通过订单、流转、自建基地等方式扩大规模化种养面积,引导联盟企业种植“红海滩1号”等优质水稻品种。预计联盟企业土地规模化面积能够达到50万亩以上,种植“红海滩1号”等优质水稻品种超过15万亩。组织企业修订国家行业河蟹质量标准。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品牌价值分别达到588.44亿元、342.3亿元。

二、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一是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印发了《盘锦市2023年市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全市共建设耕质量长定位测点2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24个。二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肥效校正试验等田间肥试验18个,科学制定施肥配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落实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完成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面积3.02万亩投入作业机具113台套,建设村级示范基地1个,涉及农户1380户。

三、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截至2022年底,全市绿色食品认证企业33家,产品49个,有机食品认证企业1家,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共授权使用“盘锦碱地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企业12家。有机认证面积0.68万亩,绿色食品认证面积37万亩。2022年申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盘锦碱地柿子项目》项目资金400万元。制定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盘锦碱地柿子项目实施方案》,截至目前项目已经进行收尾阶段。

四、推进秸秆还田离田

市委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水稻机收割控茬和秸秆还田离田工作的通知》和《盘锦市水稻秸秆还田离田工作指导意见》,成立了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部署和技术指导。制定了《2022年盘锦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争取盘山县、大洼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为1295万元和1900万元,确定以优先支持沃土模式,开展沃土模式试点,以秸秆还田利用为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

五、助推休闲农业发展

我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个数90个,2022年度营业收入7020万元,从业人数1982人,其中:农民从业人数1602人。已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大洼区“盘锦生态之旅”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春季线路和推荐申报西安镇小洼村“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六、推动农业科技下田入村

(一)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市年水稻良种种植面积1.4万亩以上,生产良种900万公斤以上重点推广红海滩1号、盐粳219、盐粳939等品种推广“红海滩1号”优质水稻品种种植面积预计达到15.6万亩组织种子生产企业和种子经营网点完成294件种子备案抽样检测种子样品153个,种子产品标签合法合规、台账规范、较好完成种子备案工作。推广“光合一号”河蟹优质品种养殖面积预计达到40万亩。

推动农机装备升级。全市共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73.564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3199台套、设施设备64.78台套,其中:高性能大马力拖拉机140台。春季生产中共检修各类农机具1.2万台(套),投入作业农机具8923台(套)。推广水稻钵苗移栽新机具新技术建立水稻钵苗移栽示范点8处,17台套水稻钵苗移栽设备参与作业,完成水稻钵苗移栽作业面积7200亩。编制《水稻钵苗机械化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

七、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一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印发了《关于盘锦市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2025年农药减量化方案的通知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技术途径和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二是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各县区继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整治,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及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大洼区清水镇田园牧歌资源化利用中心尽快运营督促盘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120.89万吨可收集量98.55万吨利用量92.28万吨五化途径利用量77.11万吨;调出量15.1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3.64%。四是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印发了《2023年盘锦市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形成农业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2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4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65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