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进农村活动
- 发布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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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 周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市普法办部署及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严密组织,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和行政法规科与农经科联合牵头,会同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在双台子区陆家镇任家村和友谊村开展了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宪法宣传进农村活动。
此次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力和义务的规定,引导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宪法的重要意义。围绕乡村振兴和“诚信建设万里行、诚实守信我先行”,针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等重要涉农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00多套,宣传单1000余份,解答百姓咨询30余人次。在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作用,通过列举农民身边的法律案例,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主动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多点互动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平台、微信答题活动等形式无死角全覆盖宣传,使宪法宣传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乡村法治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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