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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执法大队开展春季种子监管专项行动

3月5日,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郭文强副局长带队,市局种植业科、农业执法队种植业执法大队、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相关科室及盘山县农业执法队对我市双台子区和盘山县农资销售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种子产品进行了抽检。



此次检查内容:一是检查销售的种子标签是否按《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制作,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是否真实、规范、完整,二维码信息是否可以识别,品种信息是否通过追溯网址可以查到来源、去向等。种子标签及判定标准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二是检查种子生产经营者 是否有未审先推和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的,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三是检查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 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经营主体是否备案,备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销售台账。四是检查有无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全面、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等。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六是检查种子质量,随机扦取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子样品进行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等四项质量指标检测,并开展品种真实性抽检。种子质量检测及判定标准依据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995)、《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和纯度SSR分子标记检测 玉米》(GB/T39914-2021)、《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4404.1-2008、GB4404.2-2010)等。七是检查玉米种子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是否属于非法转基因种子;检查辖区内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示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转基因种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供种销售等平台信息填报等实施全程可追溯情况,以及辖区内销售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示范企业(含省外)转基因玉米种子的经营主体(经营门店等)通过手机APP开展转基因玉米种子具体经营信息填报等可追溯情况等。



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抽检种子产品4个,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种子市场,震慑了一些不法经营者,此项执法专项监管行动将进行至5月底,为我市的春耕备耕工作、农业用种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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