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改中心组织垦区参加全国农垦国有 土地管理与利用监测系统线上培训
- 发布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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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农垦国有土地管理与利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垦便函〔2024〕55号)要求,盘锦市农村与农垦改革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盘山县、兴隆台、大洼区,辽东湾农业发展集团等垦区企业40余人,参加了由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委托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举办的“农垦国有土地管理与利用监测系统”线上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详细讲解了2024版“农垦国有土地管理与利用监测系统”和“权属争议地”“被侵占地”台账数据填报要求及填报操作技术规范,数据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盘锦垦区要求各填报单位注重审核指标间的逻辑关系,需提供说明的要报全报实,全部工作需在4月15前完成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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