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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浏览次数:94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按照《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为实现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必修课。按计划组织落实局党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研讨,切实强化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诚信仰者。

二、强化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明确分工厘清责任,有序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盘锦市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成立盘锦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市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对渔业生产作业的监管。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违者必追责”的原则,坚定贯彻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切实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确保公平公正、罚过相当、有效警示违法行为,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按照工作安排梳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行政执法“五张清单”进行动态优化调整。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更新完成《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调整清单》并报司法局审核。依托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当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69人,其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34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35人,为确保海监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今年12月上旬向市司法局申领临时行政执法证5个。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对“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依托“辽宁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编制完成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及备案表,在涉企行政检查备案122家次中按比例随机抽取行政检查21家次,联合检查任务3家次。三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公布公开投诉举报方式13个,其中举报电话11部、邮箱2个,办结投诉举报1起,办结率100%。有效杜绝了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工作日期间不通畅和“落实一周内程序性回复、一个月内实体性办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配套制度方面,共制定“三项制度”规定配套制度29个,“首违不罚”清单16项,行政裁量权共计710项。

2.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累计检查种子生产企业22家次,农资经营单位487家次,检测转基因种子144批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7人次。种子标签合法合规、台账规范、种子备案率100%。随机抽查屠宰企业12家次、饲料企业16家次。开展兽药饲料经营环节检查4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21家次经营单位。针对辖区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1次,例行性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诊疗机构32家次。二是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海上共出动执法人员1270人次,执法船艇巡航180航次,登船检查作业船只489艘次,航时450.5小时,航程5914.5海里。陆地执法:累计出动执法车25辆次,执法人员91人次,行驶1093公里,检查港口64座次,渔船216艘次。海陆联动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联合执法8次,共出动执法船艇4艘次,执法车辆8台,执法人员60余人次,清理渔船68艘次,清除挂网10500延长米,网浮漂207个,地笼网具100余串。按照工作安排对我市水产养殖企业分时段进行执法检查水产养殖企业17家,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海洋监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岛保护等执法,共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船艇10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次。今年查处行政处罚件23起,其中渔业15起、农业1起、畜牧4起、农机简易处罚3起。罚款共计48.4432万元,其中渔业45.53万元、农业2.0212万元、畜牧0.862万元、农机0.03万元,13起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做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工作。结合农业领域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普法工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盘锦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个人自学计划,进一步强化自主学法意识。8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10月份局党组书记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点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二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工作。2024年度共开展主题普法培训4次,通过以案示法执法练兵,把执法实践中易发生的错误作为学习、考试、讲解的知识点,累计达到32学时,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学习30学时,全年累计完成62学时培训内容,77人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资格考试。三是紧盯重要节假日、春冬农闲、夏秋农忙和重大活动关键节点,深入群众送法下乡。以“法治相伴平安春节”、民法典宣传月及与农民紧密相关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宣传内容,围绕渔业生产、农业种植、种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等领域开展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620份。在2024年“宪法宣传周”即将来临之际,市农业农村局提前谋划,积极协调,主动作为。以各种形式迅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单位在办公区域张贴2024宪法宣传周海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中国普法”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320余人参与每日答题活动,答题2150余次。以宪法进集,送法到户的形式,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宪法”,让“弘扬宪法精神,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理念走到群众身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宪法小册子、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互动沟通。宣传讲解宪法及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让农药识假辨劣、致全市农机驾驶员的一封信、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切实走进百姓生活。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宪法宣传袋800余个,普法宣传资料2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70余人次,为乡村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聘请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对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等重大决策事项,全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职能作用严格把关,做到合法合规,年初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和法制审核分离,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重大处罚决定,今年行政处罚案件23起,其中13起通过法制审核,经集体讨论后按照程序做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均按规定时限予以公开。

2.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的工作安排,今年共开展了三次案卷评查工作。对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的评查,存在问题:1.案卷内文书不规范。2.全过程记录制度没有体现整改情况。3.现场检查笔录中的检查地点“中国渔政21718”为执法船。4.现场检查笔录基本没有记录现场的客观情况,无法确定该船舶是否携带了网具、船上的船员人数及是否满足最低配员等。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执法队组织相关人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认真进行整改。

3.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今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2起,已完成1起;应诉案件4起,应诉3起,已判决2起。我局对已生效法律决定高度重视,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认真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一是对于法治建设工作督导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现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硬性执法方式没有完全改变有的执法办案人员面对复杂的情况束手无策,甚至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未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二是发挥业务骨干作用不强,对于基层干部缺乏传帮带,较为依赖文件、政策及各级工作要求少数基层干部处理事务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水平仍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贴近农民实际,搞活农业农村法治教育,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一是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基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二是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真正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建立完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三是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关键,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推进依法依规科学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四是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为重要保障,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打折扣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强化机制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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