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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助力产业转型,赋能乡村振兴 争当辽宁沿海经济带低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建议(第2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1 浏览次数:8次

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助力产业转型,赋能乡村振兴 争当辽宁沿海经济带低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建议

(第26号)的答复

陈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产业转型,赋能乡村振兴 争当辽宁沿海经济带低空经济发展排头兵建议收悉。其中第二条打造智慧农业示范样板由我局承办,现就本条相关办理情况专项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保有量充足,植保作业已广泛应用

目前,全市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保有量已达1200余台。全市166万亩水稻植保和100余万亩河蟹喂养已广泛应用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作业效率较传统人工方式提升30倍,肥料成本降低20%。

二、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服务已形成市场化运行机制

针对您提出的整合无人机建立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议,目前我市虽尚未建立统一平台,但农户与农户、农户与合作社之间已形成成熟的农用无人机植保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服务覆盖全市主要水稻种植区和稻蟹综合种养区域。目前,全市已有20家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盘锦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物联网管理工作系统(农机“三合一”)已实现对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面积的动态监测管理。

三、无人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自2024年12月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纳入补贴以来,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6)落实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867 台,惠及农户759人,涉及资金1195.78万元。

四、强化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

2026年,我市承办了水稻绿色高效精准机械化技术集成促单产提升试验示范项目观摩培训会,面向全市推广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植保精准作业技术,有效提升了广大农户和农机手的无人机操作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深度应用,积极探索搭建共享服务平台,强化技术培训,为盘锦农业智慧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现代化和低空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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