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盘锦特色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7号)的答复
王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锦特色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设施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立足盘锦设施农业实际,客观指出了当前存在的设施标准偏低、品牌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推动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棚室改造,提升智慧化水平
针对我市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偏低、老旧简易棚室多、防灾能力弱等现状,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以下工作。一是推进设施棚室标准化改造。引导经营主体对现有低矮、简易棚室进行加固和扩建,推广跨度10米以上的大跨度温室,提升采光和保温性能,力争棚内温度提升2~3℃。同时,鼓励利用棚室空闲空间开展水稻、玉米栽培,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二是实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围绕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重点推广环境自动调控、水肥一体化、智能卷帘、植保机器人等物联网设备,逐步提升设施农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智慧化改造项目给予补贴支持。我市已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现代化设施农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荐大洼区为2026年辽宁省现代化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县,目前已完成申报、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工作。
二、关于制定设施产业服务品牌高质量建设
我市高度重视设施农业品牌建设,统筹推进“红海滩”系列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品牌顶层设计。依托“红海滩”公用品牌,将碱地柿子等特色设施农产品纳入品牌管理,统一品牌标识、包装规范和宣传口径,提升品牌辨识度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强化品牌宣传与监管。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展销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加大盘锦特色设施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同步建立品牌准入和动态退出机制,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确保消费者吃得放心,维护品牌公信力。
三、关于加强技术团队建设,促进难题破解
针对基层农技推广力量薄弱、人才流失严重的突出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省市老科协等单位深度合作,围绕盐碱地改良、专用品种选育、病虫害绿色防控、土壤修复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二是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充实镇村农技人员队伍,恢复和强化农技推广主业职能。同时,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技术指导。
四、关于发挥农事企业龙头带动作用
我局将加大对龙头农事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一是扩大种苗供应能力。支持种苗企业建设高标准育苗大棚等配套设施,提升优质种苗产能,满足大户及规模化基地的种苗需求。二是缓解阶段性闲置问题。引导龙头企业与中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行“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合理安排茬口和品种,减少设施阶段性闲置,提高资产利用率。
五、关于“集成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支撑”
围绕提升设施农产品品质和产出效益,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技术集成与示范。一是集成育苗与栽培技术。围绕基质配制加工、育苗设施温光性能提升、管理流程标准化等环节,形成一套适合盘锦盐碱地条件的优质壮苗培育技术体系。二是推广绿色高效栽培模式。引进作物营养管理与逆境应对技术,通过水肥精准调控、土壤改良、生物防治等手段,提升土壤肥力,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实现提质增效。三是探索“农业+旅游”融合发展。引导设施农业园区与旅游观光、采摘体验相结合,优化种植结构和品种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