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第158号)的答复
王铁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盘锦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以农村环境全域净化为切口,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近年来,盘锦市按照“全域推进、全面提升、常态保持、长期发展”理念,系统实施20余项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现村庄硬化、美化、绿化、亮化全域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市委书记王炳森、市长邢鹏连续3年带领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深入镇村,直击问题点位,对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强化责任意识。目前,全市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户厕运维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提档升级,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较高水平;乡村绿化、庭院美化、村容村貌持续改善提升。我市各区县在全省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评价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石庙子村、大堡子村、得胜村、上口子村被评为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甜水镇、赵圈河镇被评为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建成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75个,在全省率先实现除动迁村外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全覆盖。
一、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基础设施
一是全域编制村庄规划。2019—2023年,我市完成294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全省率先达到村庄规划全覆盖。二是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和“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实现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全部镇街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三是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全市新建改造农村生态氧化塘511个,在131个村屯建设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44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6%。四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24小时供水,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覆盖率均达到100%。
二、开展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一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盘锦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建设,建立起“户集、村收、企业统一收运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2025年,全市各区县累计出动保洁人员约14.5万人次,清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约139621.1吨。二是实施农村绿化工程。盘锦市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围绕“应栽尽栽、栽满栽严、全覆盖绿化”的目标,高质量实施农村绿化工程,做到应植尽植、放眼皆绿,近年来累计植树800余万株,全市村镇绿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实施农村庭院治理。各级妇联深入贯彻“美丽庭院”建设工作要求,带动广大妇女开展庭院美化、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家风建设,塑造文明新风。以“洁、美、绿、和、善”打造美丽庭院新标准,累计寻找最美庭院600余个。四是实施村屯环境管理。盘锦市以治路、治院、治宅为基础,在全省率先实施柴草堆、灰堆、杂物堆、猪圈、厕所“五进院”常态化管理,村屯面貌得到明显提升,2025年累计清理农村“三堆”“五进院”问题1946处,清理村屯喷涂、乱贴乱挂问题1686个。
三、开展常态督导,实行网格管理
盘锦市财政按照每村每年10-15万元的标准保障经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日常管理维护,建立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实行农村环境整治标准化。制定出台了《盘锦市农村环境标准化管理办法》,采取“部门评定+实地督查”的分级评定方式,对全市37个镇街开展标准化管理评定。二是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网格化。结合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推动农村包保网格与城市精细化网格管理有效衔接,建设城乡环境网格管理一张网,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建立了城乡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市县镇村四级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包保人员责任,真正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切实消除城乡环境管护死角盲区。三是开展农村环境督导常态化。市委农办统筹协调14个相关市直部门,围绕农村垃圾清理整治、村容村貌管理、农村污水治理、镇域环境治理等11项管理内容,对全市镇街进行全覆盖督导。
四、下步工作
(一)健全农村环境管理机制。一是发挥农村环境网格化管理优势。以网格化管理为重要抓手,将环境整治责任细化到“网”、落实到“格”、明确到“人”,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域整治格局,真正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切实消除农村环境管理死角盲区。二是提升农村环卫队伍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保洁员管理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保洁员奖惩机制,加强对保洁员培训,提高保洁员队伍素质,建立起“村巡查、镇管护、专业队伍落实”的农村环境管理模式。三是强化农村环境管理资金保障。督导各区县党委、政府将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拨付市级以上农村环境整治相关资金,做好资金配套保障。
(二)加强薄弱区域重点整治。一是加强河渠环境整治。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重点对村内主干河道、支流沟渠的水面漂浮物、岸边堆放杂物、生活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全力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宜居家园。二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重点做好高铁、高速公路沿线和国道、省道、县道、村村通道路等各级农村公路沿线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生态、美观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三是加强域内企业环境管理。压实村内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倡导村内企业做好“门前三包”,加强对村内工业企业、养殖企业、餐饮饭店的日常环境监管,严禁污水直排边沟行为。四是强化要素保障。市委农办会同各市(省)直有关部门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涉及任务30项,总投资额76639.62万元,相关项目正在实施之中。同时,全市包装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项目7个,涉及资金3765.27万元,目前正在争取省一般债。
(三)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一是进一步做好“五进院”管理工作,加大“三堆”整治力度,严防反弹现象,特别是农忙过后要加强对农机具的管理,避免随意堆放在院外台田、道路、路肩、边沟和绿化带内。二是强化垃圾池(箱、桶)等垃圾收集设施维护管理,及时做好破损设施维修工作,狠抓垃圾日常清扫保洁,杜绝垃圾死角现象,重点加强对秸秆废弃物的清理整治,确保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三是加强广告招贴等乱贴乱画现象治理,规范宣传条幅悬挂标准,确保村容整洁。加强对村内畜禽养殖管理,杜绝养殖粪污随意堆放、直排边沟现象。
(四)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标语宣传、村内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发动农民群众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乱扔、乱堆、乱放问题。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共青团和中小学校宣传引导作用,通过组织开展文明风尚进农家、小手拉大手及最美庭院、文明院落评选等活动,共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发挥省级美丽宜居村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并且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及网络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环境整治良好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的建议将对我市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帮助,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