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开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主题培训
- 发布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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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盘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律讲堂学习安排,2021年4月16日,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副队长李佰双在辽东湾行政中心B座进行法律讲堂第二期的培训,主要解读《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队副大队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近40人参加培训。
李佰双副队长详细解读了《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农村部2020第1号公布),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就农业综合执法队涉及执法程序中容易出现的疏漏给予一一指出。特别强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案件处罚最终的有效性,对授权委托签章的使用、法条的适用和最终案件的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环节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新版《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增加对电商经销农产品等行为进行了规定,使农业综合执法监管更全面,更符合时代需求。但执法界面还需执法工作人员严格把控,适时可申请相关部门协同执法,行刑移交。李佰双副队长对新版《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精彩解析,让执法队员增强了程序意识,为提高执法队执法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会后,韩阳杰副大队长做了重要讲话,对两期不同内容形式的法律讲堂给予高度评价,对建设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寄予更多期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断在学习发展中充实壮大,成为规范执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