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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浏览次数:17

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和《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盘农办发〔2022〕18 号)等文件要求,以化改革为契机,攻坚克难,增强普法实效,强化执法能力,优化审批服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环境和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强化落实普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突出出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新时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发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局领导干部必修课,党组中心组积极部署严密组织认真安排学习内容,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责任感,增强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法治思维,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诚信仰者。二是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用版)>和《盘锦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的通知》确定《<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用版)>和<盘锦市农业农村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的通知》。组织各类法律法规集中学习4次,23人次参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盘锦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制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2023年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实现市县两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推行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普法融入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四是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根据《辽宁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辽农法〔2022〕272号)和《盘锦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盘农发〔2021〕72号),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经村级推荐、街镇公示、县区级审定等程序。完成各县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公示工作,确认盘锦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计133户,其中大洼区48户、兴隆台区7户、双台子区2户、盘山县76户,目前两批次累计确认325户。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法治能力明显增强。五是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图、册累计4000余份,发放宣传袋共计2200余个,悬挂条幅100余条,组织参加答题3500余人次,发动宣传员200余名走村入户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开展“法治大讲堂”、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解答农民疑问700余人次。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吸引力、影响力。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念,不断引导农民群众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极选派选手参加市宪法知识竞赛并取得三等奖。六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将“三项制度”纳入执法人员年度培训的必训内容,今年以来,组织执法人员线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40课时,通过线上学习和专业法律法规摘抄等方式,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年初制定20课时2023年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11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集中考试,通过率达到97%。举办3场次渔业船员资格及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人员350余人,印发培训及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参加辽宁省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全面系统的学习了农业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法律适用和文书书写要求等内容,增强依法行政和专业化执法能力。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大力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坚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坚决破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巩固“五个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加强行政执法制度落实,及时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全面落实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做到执法和法制审核相分离,未经过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印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匡正执法理念,整顿执法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多头多层重复执法,轻微违法行为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等问题,积极治理“零执法”、“零罚款”、“以罚创收”等问题。二是细化量化裁量权基准。依照今年制定实施的《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经征求执法队各科室意见及顾问律师意见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规范行政裁量权范围、种类、幅度,调查摸底并及时调整了本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四张清单”。修订市农业农村局自由裁量基准共238项裁量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流程及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将农业行政处罚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幅度、种类范围内进行了细化,有力促进了农业领域诚信执法。三是整理完善权责清单。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规范完善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定位和权限范围,集中调整权力事项、全面核实职权依据、明确责任事项、明晰职责边界,共新增清单项目6项,更改13项,对清单中5项职权依据进行更新,最终清单主项合计125项、子项合计220项。根据农业领域法律法规结合农业农村执法实际,不断完善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容缺受理五项清单。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违者必追责”,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面纳入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之中。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在认真执行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严格审核程序,《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稿》中新设“合法性审查意见”栏,优化审核工作机制操作性。全面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座谈会等方式面向公众公开,聘请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参与协助审核机制。通过网络、微信平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进全局人员审查工作的认识理解,推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工作环境。五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主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对2020年以来的现行有效增量文件、所有增量文件、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所有增量文件,建国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所有存量文件、现行有效所有存量文件、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所有存量文件和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经公平竞争审查修改废止文件进行清理清查。局分管领导及科长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会议,为进一步推动了我局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权威和刚性约束,以更高质量更大力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六是严格案卷评查。按照《盘锦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盘锦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等文件法规,不断提高全体人员对规范制作案卷的认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案卷情况,研究检讨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为日后正确规范制作执法案卷奠定基础。在参加司法局的案卷评查中,抽取的20份案卷评分全部为优。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开年以来,我局坚决落实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聚力营造公平诚信法治环境、降低经营成本、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围绕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5方面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制定下发《盘锦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农业农村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和持续向好。局领导带头多次带队深入基层检查调研,并以群众身份到窗口换位体验办事流程、政务服务、项目审批等事项,帮带工作、帮教方法、帮解难题。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工作,集中相关业务科室骨干力量,细致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审核要素,组织召开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有针对性地对综合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优化窗口服务。我局多批次组织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专业法规学习,在全面夯实窗口服务人员的政务服务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树牢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窗口服务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岗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一网通办”、首问负责制等工作要求。我局窗口优化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47件,并按有关规定在公示信息系统予以公示;累计接听咨询电话20余次,对电询内容全部予以解答,群众满意度较高。按照营商局工作安排,我局相关业务科室与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合作,集中20余天逐条逐项编制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为了使群众既能看得清,更能读得懂,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多次修订不断完善、优化事项精简内容,清单最终涉及4个主项12个子项。积极组织业务科室和行政审批窗口骨干力量,充分研讨论证、大胆纠错修订,最终该项工作高标准通过省纪委和省营商局检查验收,并分别在“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手机端、PC端开放,为群众提供了清晰、准确、详实的办事指南。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全力推进市县两级事项库要素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和市县两级业务骨干,针对本行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改。市本级将事项库内600余审批事项按照统一标准逐一整改完善,累计整改事项要素2400余处;四县区将市县同权的事项对照市本级标准进行完善,县区权限事项按照市级、县区共同研讨论证的标准进行比对完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模板及工作要求,对事项库要素进行细致排查整改,确保各项要素准确无误,杜绝了逻辑错误,确保了各项业务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实现了群众网上申报、办理顺畅无阻,带动了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三是严格农业综合执法。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前和“两会”重点时段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海上执法检查及伏季休渔工作,排查354艘休渔渔船情况,共出动海上执法人员969人次,执法船艇135艘次,航程5463海里,检查渔船234艘次,查处违规作业渔船5艘,收缴罚款21.1万元,清除挂网831片、地笼网1356串、合计20100延长米,网浮漂215个,船锚35口。开展“中国渔政亮剑 2023”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中国渔政21718执法船(艇)54艘次,水上巡查910海里,路上巡查300公里,印发宣传材料400余份,检查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9个次,检查船舶网具修造厂点3个次,检查渔船88艘,查办违法违规案件共4起。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21人次,执法巡查检查530余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602家次,检查种子生产企业23家次,检测种子110批次。种子标签合法合规、台账规范、种子备案率100%、种子检测合格率100%。开展秋季农机事故隐患排查与宣传工作。为农机车辆车位免费粘贴安全反光标识,检查收割机等农业机械60台。动物检疫工作有序开展,检疫动物6030.7869万头(只),屠宰检疫动物8329.1261万头(只),生猪运输车辆备案21台。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积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盘锦市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带头学法用法,为法治建设提供思想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学法制度,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把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落实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研究制定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年度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计划,明确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制度落实,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柔性执法,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用法治保障农业经济发展,优化农业营商环境。对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全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坚持通过局党组会、局班子会等形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体现了科学决策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今年共对9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并按照程序向市司法局报备。处理5名失职人员,严肃法纪权威。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还有发生。有的与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有的硬性执法方式没有完全改变有的执法办案人员面对复杂的情况束手无策,甚至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有的立案不及时、惩处不力,未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二是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较为依赖文件、政策及各级的指示要求但仍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少数基层干部缺乏法律知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水平还需加强。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贴近农民的思想实际,搞活农村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一是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基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抓好权责清单动态优化,推动事权规范化、法制化,坚决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建立完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三是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关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四是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为重要保障,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强化保障机制,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装备配备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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