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top_img.png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关于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提案(第4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次数:164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关于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提案(第43号)的答复

民进盘锦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品牌化”引领建设优质稻米河蟹生产基地,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

一是通过品牌价值提升,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盘锦大米先后成为北京奥运会专用米、上合组织青岛峰会领导人主食用米、北京冬奥会主食用米,入选2019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2020年被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受欧盟保护首批中国100种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品牌价值达到592.42亿元,位列辽宁省农业品牌价值之首。盘锦被授予“中国河蟹第一市”称号,盘锦河蟹品牌价值达到409.81亿元,在全省水产类中排名第一。在扶持经营主体规模化种植“红海滩1号”等高产、优质、抗病力强的水稻品种同时,充分发挥域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形成大米与高端消费群体多样化对接方式,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推进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高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已形成稻米、果蔬、畜禽、水飞蓟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辽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已形成稻米和大豆加工产业链,两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率持续保持在7%以上。推动粳稻、大豆产业集群发展,盘锦稻谷全产业链及大豆产业集群全产业链产值分别达到100亿元和170亿元。

二、关于“做好基础设施维护和提级改造,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质量”

一是持续巩固提升美丽乡村成果。市农业农村局在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提级改造,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包装项目,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为打造全域美丽乡村提供资金支持。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2000万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质量较差村的整体面貌。2023年积极争取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1150万,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2024年积极争取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3150万,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开展“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2023年省安排我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6个(每村奖补2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230万元(中央及省级资金1230万元),其中盘山县4个,大洼区2个,财政奖补资金已按时下达县区财政。

三、关于“促进关键要素流向乡村,活跃农村经济”

一是强调改革创新思维,强力支撑庭院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如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庭院建设、人口返乡下乡的政策,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村民的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吸引人口返乡下乡,参与庭院经济的开发和建设。同时,加强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违规搭建、质量安全等问题。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及农房基础信息调查,掌握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数量,鼓励农户将合法取得的闲置宅基地及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目前,盘山县完成了两个村的宅基地基础调查工作。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已完成宅基地内业外业调查,正在建立包括宅基地权利人、地类、四至方位、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二是扎实发展供销社县域为农服务网络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县域为农服务网络综合服务能力,根据省社有关要求,市供销社结合县区实际,规划发展多层级、覆盖面广泛的县域为农服务网络,目前服务网络名单已初步确定,每个县区由1个县域为农服务中心带动3个基层社,每个基层社带动3个综合服务社,供销社将全链条控股参股,实现层层带动的服务体系,确保服务能够深入到农村的各个角落。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2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4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65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