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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为契机,通过溯源方法提升地域品牌市场形象的提案(第7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1 浏览次数:1次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为契机,通过溯源方法提升地域品牌市场形象的提案(第78号)的答复

刘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为契机通过溯源方法提升地域品牌市场形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立足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等本地特色农产品产业实际,精准指出我市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现存短板,围绕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地、全域溯源实施、农业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提出务实可行建议,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及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题研讨,对照提案原文、市级地标管理工作台账、省级合格证监管文件逐项梳理现状、查摆问题、制定落实举措。

一、当前我市农产品溯源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围绕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三大核心地域农产品,分别依托地理标志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两条路径推进溯源体系建设。

(一)依托地理标志管理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溯源建设

我市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盘锦碱地柿子同步落实地理标志保护管理,配套出台对应国标、地方标准,同步推行相关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管理,将完整溯源档案作为经营主体申领、续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证明商标的硬性前置条件。目前河蟹养殖销售、稻米加工、碱地柿子种植地标授权经营主体,均按照地标标准建立覆盖种养、投入品使用、采收、出厂检测全流程标准化溯源台账,生产记录留存期限不少于2年,满足地标产品质量管控、产地保真溯源基础要求。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市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将企业完整溯源记录作为查处外地产品冒充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侵权案件的核心取证材料,依托溯源信息实现产地可核查、责任可追溯,依托地标溯源管理初步提升了我市特色农产品市场公信力。但当前溯源工作仅覆盖取得地标授权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广大种植、养殖散户未纳入统一地标溯源管理,企业自有溯源系统相互独立,数据未实现统一归集,全域一体化溯源格局尚未成型。

(二)依托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拓宽小散农户溯源覆盖

2022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承诺达标合格证确立为法定制度,2026年2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我市以合格证为载体补齐小散农户溯源短板。一方面,全面推广省级“食安辽宁”电子开证小程序,依托乡镇农技服务网点设立便民服务点位,为水稻、河蟹、碱地柿子种植养殖散户提供纸质合格证代开、生产记录填报指导,合格证强制载明产地、生产批次、种养时间、自检结果等溯源基础信息,以低成本方式解决散户无专业溯源系统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联动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督促批发市场、商超落实合格证进货查验制度,倒逼农户规范留存基础生产记录。按照法规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为合格证强制开具主体,散户仅为引导鼓励对象,无刚性约束条款,田间宣传、龙头帮带、行业动员虽持续推进,但仍存在部分散户漏开合格证、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散户溯源规范化、全覆盖程度不足。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不足

结合您提案提出的现状分析与三条工作建议,对照我市现有工作开展实际,溯源体系建设存在四方面短板,均与提案指出问题高度契合:

一是全域溯源缺少统一数字化载体,溯源与质量安全承诺信息未实现一体化。如提案所述,当前我市地理标志企业自建溯源台账、农户电子/纸质合格证分属两套独立体系,无统一农产品安全信息平台归集数据,生产者需要重复填报产地、批次、检测等信息,未实现追溯信息与合格证信息合并上网,增加农户、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负担,消费者也无法通过单一渠道一站式查询地标资质、生产溯源、质量承诺全部信息。

二是溯源工作约束力度不足,全域覆盖效果有限。提案提出早期追溯活动为自愿参与、监管力度薄弱,该问题在当前工作中仍有体现:地理标志溯源仅覆盖规模授权企业,散户无法纳入地标统一溯源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散户仅为鼓励性要求,缺少刚性管控手段,两类管理模式均无法实现全市所有水稻、河蟹、碱地柿子生产主体全覆盖,难以整体性提升盘锦地域品牌市场形象。

三是缺少专项资金与基层服务配套支撑,溯源推广推进缓慢。您提案建议设立专门预算资金保障合格证、溯源工作落地,现阶段我市农产品溯源、合格证推广无单独市级专项经费,基层村级服务网点电子开证终端、快速检测设备配备不足,农技服务人员专项力量有限,深入基层为农户提供质量安全管控、溯源建档指导的服务能力存在缺口。

四是地理标志保护、合格证溯源两项工作融合程度不深。地理标志授权审核、合格证开具监管分线开展,未建立统一绑定准入机制,未充分利用合格证“一批一证、载明产地信息”的基础溯源属性联动地标管理,未能依托合格证制度同步完善全域地标产品溯源链条,地标品牌赋能作用未能辐射全部农户。

三、下步工作打算

对标提案提出的三项工作建议,结合省、市合格证、地理标志监管相关文件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质量安全承诺、全域溯源、地理标志品牌保护融合落地,分维度补齐现有工作短板:

(一)强化经费与基层服务保障,全面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见效

落实提案“设立专门预算、下沉基层农技服务”工作建议,主动对接市财政局,将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纳入年度农业专项预算,单列基层服务、设备采购、宣传培训资金。依托全市乡镇农技站、村级农业服务网点增设农安便民服务窗口,配齐电子开证终端、快速检测设备,安排专职农技人员驻点,为水稻、河蟹、碱地柿子种植养殖户免费提供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合格证代开、溯源记录规范服务。持续加大田间宣讲、行业协会动员力度,引导散户主动规范开具合格证、留存生产台账,尽可能将全部种养主体纳入质量安全承诺管理范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销两端联合执法,对未按规定开具、虚假承诺的主体依法处置,压实全品类生产主体溯源责任。

(二)以合格证制度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域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落实提案依托合格证开展全域溯源工作的建议,充分利用合格证按批次开具、包含产地、生产时间等溯源基础信息的实施条件,统筹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三大地域产品同步推进溯源建设。以合格证批次管理为底层逻辑,打通地理标志授权企业数据库,统一种养、检测、流通溯源信息采集标准,实现一批次产品配套一套完整地标溯源档案;分阶段开展试点推广,以现有地标龙头企业打造溯源示范样板,逐步向合作社、散户延伸,配套免费赋码、电子开证服务,稳步实现全市地域农产品全域可追溯。同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监管,依托完整溯源数据常态化开展冒用地标、虚假产地整治,依靠全程溯源提升盘锦地域产品市场认可度。

(三)搭建市级农产品安全信息综合平台,实现溯源与质量安全承诺信息一体化

按照提案数字化融合工作建议,充分应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整合现有企业地标溯源台账、省级“食安辽宁”电子合格证系统,打通省级追溯数据接口,实现电子合格证开具、生产档案上传、地理标志资质核验、消费者扫码查询、监管后台核查“一网通办”,减少生产者多系统重复填报工作量。二维码同步承载质量安全承诺达标信息、全链条生产溯源记录、企业地理标志授权信息,消费者扫码即可一站式查验全部产品信息;兼顾老年散户纸质开证、规模化企业线上操作双重需求,降低数字化溯源落地门槛,方便群众查询、便于全域推广。

(四)健全多部门协同长效机制,推动地标保护、合格证、溯源工作深度融合

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全链条监管。将规范开具合格证、完整落实溯源台账作为地理标志授权、农业项目申报、示范经营主体评定硬性门槛,把合格证溯源管理与地标使用准入绑定,推动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散户统一归集生产信息纳入溯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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