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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盘农党〔2021〕64号                      签发人:杨昕

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

情况的报告

市委办公室:

按照市委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情况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第一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1.种植业生产情况。预计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81.52万亩,与去年同期持平;粮食产量117.27万吨,同比增长0.25%。蔬菜面积14.75万亩,同比增长0.06%;蔬菜产量61.98万吨,同比增长7.22%。

2.畜牧业生产情况。预计到2021年末,全市生猪出栏30.7万头,同比增长8%,牛出栏0.9万头,同比增长6%,羊出栏2.2万只,同比增长9%,禽出栏5688万只,同比增长18%。肉类总产量13万吨,同比增长11%,禽蛋总产量3.5万吨,同比增长8.5%,牛奶总产量1.1万吨,同比增长6.7%。

3.水产品生产情况。预计到2021年末,全市水产品产量21.4万吨,同比增长3.8%;河蟹出口4800吨,同比增长6%。

(二)工作完成情况

1.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市委农办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139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了《盘锦市2021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确保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在盘锦落地落实。

2.推进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发展。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盘山县东郭、石新、羊圈子西部三镇街地区,市农业农村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快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4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西部镇街突破提升、振兴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市级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立月调度通报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3.成功举办第三届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9月21日至25日,第三届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如期成功举办。本届乡博会吸引了中化农业、中科赛诺、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研究院、久保田等823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330余家专业采购商到会洽谈采购,北京新发地、橙心优选、中广易购、京粮电商等国内知名的涉农商贸物流企业、涉农电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到会参观交流,现场观展人数突破3万人。乡博会同期举办首届中国乡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第四届中国农民丰收节辽宁省主会场启动仪式、盘锦第二十届蟹王争霸赛、农业农村现代化论坛、辽宁省供销系统农产品展、中国(盘锦)•北方农产品交易会、盘锦大宗农产品采购签约仪式暨农业产业联合推介会、2021盘锦市“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体验红滩绿苇,畅游大美盘锦”旅游推介会等活动,签订采购合同、合作协议金额109.4亿元以上,总金额突破百亿元大关。

4.做实大米河蟹产业联盟。一是推进规模化经营。联盟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面积82.18万亩,较上年增加21.7万亩。二是推广优质品种。推广特优水稻品种34.45万亩,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21.5%。三是推动生态化种养。联盟企业稻蟹综合种养面积达到73.19万亩,带动全市稻蟹种养面积实现85万亩。四是推进品牌化营销。推动联盟企业与中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合作,将盘锦大米河蟹打入中石油昆仑好客便利店。五是市农业农村局创新建立的“产业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入选2021年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并通过了省委改革办组织的现场答辩和实地核查,目前正在等待省评审结果公布。

5.巩固农村改厕成果。一是推进农村改厕排查整改。出台《盘锦市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按照不能用、不好用、不会用、不愿用四类问题类型,全面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同时加快农村户厕管理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市级出台了《盘锦市农村户厕管护运行实施意见》,各县区因地制宜,积极建立农村户厕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全市285个改厕村已建立运维体系,配备吸污车33辆,配备吸污泵402个,配备清掏人员366名。三是开展改厕工程验收。2020年农村改厕工程通过省级验收,验收合格率达到96.32%,位居全省第一。

6.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一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预计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1.52万亩,与上年持平。二是推广优质水稻新品种。推广锦稻109、盐粳219、锦稻香103、盐粳939等4个优质水稻品种。三是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率。全市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100%,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6.43%、93.61%。四是开展水稻生育期技术指导。制定《2021年盘锦市水稻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等文件,成立农业技术专家指导组,组织各类农业专家开展下乡服务,未发生大面积苗期病。五是2021年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96万亩,已完成项目前期评审、申报和审批工作。目前,大洼区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盘山县、双台子区正在开展项目工程招标工作。

(2)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抓好生猪等畜产品生产。预计到2021年末,全市生猪存栏32.5万头,同比增加3.1%。二是开展春季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建立了有效免疫屏障,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三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7%,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四是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46个普查乡镇(街道)已普查到畜禽遗传资源数量为8个畜种、15个品种,群体数量共计11873头(只)。新发现资源为辽丹黑猪1个畜种、1个品种,群体数量46头。

(3)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河蟹产业稳步增长。全市河蟹养殖面积175万亩,稻蟹综合种养面积达到85万亩,预计河蟹产量7.9万吨,河蟹产值43亿元;仅河蟹一项预计全市农业人口人均增收3800元。二是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放流中国对虾3.75亿尾,褐牙鲆100万尾,扣蟹168万只,泥鳅鱼500万尾。三是开展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制定出台《盘锦市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及渔民主体责任,全市完成渔船排查404艘,按照一船一档统一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四是渔船安装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制定了《全市涉海渔船智能监管项目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安装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截至8月20日,我市387艘渔船全部完成安装工作,完成率100%。五是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560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80艘次,检查渔船210艘次,处理违法违规作业渔船37艘次,罚款48.1万元。

(4)推进农业高效绿色发展。一是加大“两品一标”认证力度。对全市绿色食品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完成2021年绿色食品认证15家企业年检工作。二是做好水稻秸秆还田、离田工作。制定印发了《盘锦市水稻秸秆还田离田工作指导意见》,推进水稻机收割控茬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三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2020年,全市秸秆理论产量为125.8997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2.62%。四是强化农业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建成了病虫测报网络,健全了重大病虫预报预警机制,推广赤眼蜂、诱捕器等农药替代防控技术和高效、低毒、环境安全风险低的农药品种,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五是不断提升耕地质量。采集了535个土壤样品进行养分检测,建立6个科学施肥示范片,落实肥料利用率等田间试验59个,建成耕地地力监测点24个。

(5)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联合下发了《盘锦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盘锦农业发展实际,确定14个重点治理品种。二是扎实做好农产品风险监测。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开展市本级农产品风险监测定量检测2361批次。三是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止目前,盘锦市试行合格证生产主体334家,开具合格证总张数868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100.4吨。四是制定盘锦大米和盘锦河蟹全产业链技术标准。牵头制定水稻种植技术规范、水稻秸秆还田技术规范、稻田成蟹养殖养殖技术规范等14项农产品地方标准。五是扎实推进农资打假行动。印发了《2021年盘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6)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是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共83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7个、市级43个。二是培育产业联合体。争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贴息资金600万元。三是推进加工园区建设。截至9月末,高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3亿元,预计到年末较2020年同期增加7.10%。四是推进产业强镇项目。清水镇获得产业强镇项目政策性补助资金1000万元,加快推进平安镇盘锦和田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农副产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农产品体验坊项目、农业民俗体验4个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五是申报全产业重点链。农业农村部已批准辽宁盘锦稻谷全产业重点链。

7.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一是持续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制定印发了《盘锦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和《盘锦市农村“三变”改革专项督导工作清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发放率80%。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查验核实工作,推动和强化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二是深化农垦改革工作。开展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补录工作,摸清盘山县西部镇街“三类”地情况。三是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盘山县吴家镇榆树村作为宅基地改革试点,目前,开展试点村宅基地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8.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指导盘山县开展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立足资源环境禀赋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功能,紧紧围绕大米、河蟹两大主导产业,力争在盘山县建成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的稻蟹全产业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盘山县已进入首批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名单,并于11月19日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告,目前正在等待农业农村部正式文件下达。

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了《盘锦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围绕农村低收入人口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低收入家庭6437户、10150人,无返贫致贫问题。二是推进盘锦市精准帮扶系统平台建设。在原有贫困人口“二维码”建设基础上,增添相对贫困人口数据模块。三是持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按照“九个不变”要求,落实对口帮扶锦州市义县资金5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土地问题。我市依托产业联盟企业开展了土地整合,但大部分土地使用权掌握在农民手中,土地“碎片化”导致耕地有效利用率低,机械生产效率不高,优质水稻品种难以推广,无法形成规模效应。

2.主体问题。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水平落后,运行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偏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

3.人员问题。农村55岁以下劳动力大多数进城务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年龄大、文化低、观念旧的劳动力,农业从业人员存在着后继无人的问题,农业用工成本持续提高。

4.品牌问题。大米、河蟹品牌多、品牌杂、品牌弱,没有形成有影响力的大品牌,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品牌价值没有得到充分释放。

5.农村宅基地问题。目前,市、县区缺少农村宅基地执法职能和人员,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缺少行政职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未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宅基地审批工作。亟需由市、县区政府主导,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推动。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起草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并分解形成《盘锦市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抓好对各县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快西部镇街振兴发展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对盘山县、市直相关单位的协调调度,推动西部镇街突破提升、振兴发展,补齐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

(三)做大做强大米河蟹产业联盟

一是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继续扩大联盟企业自有基地面积,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二是拉长精深加工链条。加快稻米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支持河蟹联盟企业发展河蟹深加工产品。三是实现多元市场营销。推进联盟企业与首农食品集团、北京新发地市场深度合作,争取盘锦大米成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主食用米。通过“互联网+”等销售模式,提高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线上销售占比。

(四)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1.保障粮食安全。一是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加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力度。二是2022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7.24万亩,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持续开展亚美柯水稻钵苗移栽等机械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提高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实施保护性耕作3万亩。

2.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抓好生猪等畜产品生产,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二是鼓励发展牛、羊、禽等特色养殖,提升优质特色畜产品供给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综合利用率。四是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4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继续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全面免疫。确保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3.推进现代渔业发展。一是推进河蟹产业发展,增加稻蟹养殖面积和稻渔混综合种养面积,引导种养植户实施组织化、规模化稻蟹生产。二是加大稻田养蟹示范区建设力度,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引导实施标准化河蟹养殖。三是推进苇田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河蟹提质增效及苇田扣蟹、鳜鱼、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养殖项目,开展增殖放流。四是推进红螯螯虾越冬、孵化、养殖试验推广,扩大红螯螯虾孵化场规模。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是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科学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二是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重认证、强监管、树品牌,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推进病虫绿色防控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一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市级评选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省级示范,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试点工作。二是做好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推介工作,推进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三是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四是推进盘山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引领盘锦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

(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二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对“村社分离”,集体股权有偿退出、继承、转让等研究工作。发展规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94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运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整合农垦土地资源,推广稻蟹种养模式,整合农垦土地资源,推动农业企业化、集团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

(八)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继续推进省级美丽宜居村建设,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农村户厕管护运行机制,确保农村户厕“能用、好用、用得久”,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

(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因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是推进实施“防贫保”等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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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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